见义勇为将身后骑电动车的老人扶起,却被对方讹诈称是他撞的,事发现场天眼监控又因修路无法工作,9月2日下午发生在浙江省金华的这一事件,让当事男子一度以为自己百口莫辩。事发四天后,婺城交警通过调取事发路段店家监控,证实了男子未撞到老人。终获清白的男子表示,将起诉讹诈的老人一家。
当事男子本是见义勇为,然而这温情的一伸手,却无辜承受了对方家人的责难,尤其是得知路段监控因为修路暂时无法提供监控视频后,对方家人更加不依不饶。万幸地是,最终事发地附近一家商店监控拍摄的清晰视频证明了这名男子的清白,让他侥幸逃过了被讹的后果。
缺乏对扶人者的现场情况了解,老人的家人就认定“扶人者有错”,直接给对方“定罪”。在无凭无据之下,不问青红皂白开口就骂,有考虑过救人者的心理吗?更何况,在事发后两天的时间里,摔伤老人能否说话?若能说话,却不亲自澄清事实,将责任推给见义勇为的男子,更令人寒心!
诚然,老弱病残是一个特殊的弱势群体。扶起摔倒老人本是一件简单的事,但层出不穷的讹人事件却让这种“美德”倍感压力。一起起助人反被被救助人或其家人索赔的案例,一桩桩扶人反被讹的事件蚕食着人与人之间的信任,最终让扶人变成了一件需要勇气的事。
讹人本就有错,追责乃应有之义。扶人的男子,在警方还他清白之后要求补偿近几天来回警队的交通费、处理事故拖车费、误工费等,也是情理中之事。特别是在讹诈不成的情况下,对方又无理地要求他好人做到底,去医院看望被扶老人,男子一时气不过表示要起诉伤者。如此种种,网友皆议对方恩将仇报,毫无感激之情,且无责任意识,因此理解男子的做法。
从见义勇为到被讹后愤而起诉,扶人男子的行为是否妥当?笔者以为,起诉是应有的法治思维。不起诉,是情分;起诉,是本分。毕竟,如果讹人没有犯错成本,还有多少人会自觉守护见义勇为的美德?只有让失范者受到惩戒,才能形成正面的社会指引,营造良好有序的法治氛围。
唤醒见义勇为的美德,不仅需要我们对扶人者的赞美,也离不开我们对讹人者以法律追责。这一扶人被讹后起诉事件,是一堂生动的法治课,社会应让被扶者触摸良知,让扶人者更有底气。不苟且,不容忍,这不是万不得已,这是构建法治社会的正确选择。(文心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