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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啥33张罚单管不住企业违法排污?
2018-06-19 10:27:00  来源:中国江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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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众所周知,我们党和国家已经把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当作头等大事来抓,绝不允许任何地方和企业违法排污,违者将予以严惩。但是,河南省洛阳市义煤集团新义煤业有限公司在收到33张罚单之后,依然继续违法排污,所谓整改都是子虚乌有。而且,这家公司的基层领导却愿意为违法排污“站台”。那么,我们不禁要问:这家企业哪来的胆量?

  据人民交通网6月18日报道,第一批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进驻时间过半。昨天,生态环境部通报,中央第一环保督察组进驻河南省开展督察“回头看”时,收到群众投诉称,一家本应停产两年多的煤矿企业仍在违法排污。督察组检查发现,该企业曾收到环保部门33张罚单,但因有基层领导干部“站台”等原因,始终未曾整改。

  始终未整改,是因为他们根本不敬畏法律权威与尊严;始终未整改,是因为33张罚单不够分量;始终未整改,是因为依法问责没有触及到该公司主要领导的乌纱帽;始终未整改,是因为监管部门没有依法履职尽责。如果监管部门为违法排污企业装上北斗导航和互联网电子监控系统,如果执法人员一天之内杀几个回马枪,恐怕只需要一张7位数的罚单就能让该公司的企业法人代表吓得胆战心惊;如果监管部门根据该公司的违法排污情节,联合当地检察和公安机关对责任人实施依法抓捕,恐怕那家公司的基层领导就不敢为违法排污“站台”了。

  可以说,正是由于生态环境保护的执法力度不够强,致使某些企业法人代表公然对抗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可以说,面对违法排污,只有依法加大处罚力度,才能依法维护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权威与尊严;可以说,只有对那些拒不实施整改的企业法人代表实施依法严惩,绝不姑息迁就,才能使依法问责获得事半功倍之效;可以说,只有依法打掉某些企业违法排污的侥幸心理,才能把党和国家依法保护生态环境的战略部署贯彻落实到位。

  由此可见,中央在实施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的过程中,必须加大对地方生态环境保护部门的问责力度。只有倒逼各级地方生态环境保护部门依法履职尽责,中央的督察和“回头看”才能依法提高执行力,并达到事半功倍之效。如果不加大对地方生态环境保护部门的问责力度,地方的监管部门和某些监管人员就有与某些违法排污企业联合起来应付上级的监督检查的漏洞。

  由此可见,只有让各级地方生态环境保护部门时刻受制于党纪国法约束,才能迫使各级地方生态环境部门的主要领导干部发自内心地敬畏法律权威与尊严,才能让各级基层生态环境监管部门不断增强法治责任;并积极主动地开展日常监管,并将依法监管的责任追究在企业常态化和制度化,才能对违法排污企业坚决实施零容忍。只有把零容忍贯彻始终,33张罚单才能发挥真正的法律震慑作用,违法企业的基层领导就不敢以身试法。(郭喜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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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孔婧 崔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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