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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儿女住新房父母独居旧房”就该说不
2018-06-19 09:24:00  来源:中国江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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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农村经常会有这样一种现象:儿女住新房,年迈的父母却独居旧房甚至危房。6月17日记者获悉,周至县委政法委、县综治办专门下发红头文件,对这一现象说不!敦促赡养人将被赡养人接入安全住房共同生活,呼吁关注农村老人赡养问题。(6月18日西安晚报)

  不管是在农村还是在城市,儿女住新房老人住旧房的情况十分普遍。前一段时间,网上爆出,广西凤山县金牙瑶族乡一名92岁的老人,被儿子儿媳关进猪圈生活好几年的事情;还有,安徽六安市裕安区一99岁老太住在猪圈、厕所旁边的窝棚里,衣不蔽体生活不能自理,而老太儿孙成群却无人过问,类似的事情常常见诸报端。事实上,不仅仅在农村,就算在城市,许多老人不但不能与子女住在新房里,而是被子女安排住在车库里。正因为出现这样的情况,关键是有关部门认为“儿女住新房父母独居旧房”这是个人的私事,没有从道德和法律的角度去进行约束。

  周至县委政法委、县综治办专门下发红头文件,对“儿女住新房父母独居旧房”这一现象说不,敦促赡养人将被赡养人接入安全住房共同生活,很有必要。实事求是地讲,老人跟儿女住在一起,不仅吃住等生活习惯不一样,年轻人更想要自由一点。再说,年轻人结婚等肯定要房屋新一点,装璜等要上档次一点,因而,老人与子女不住在一起也说得过去。

  但这不是绝对的理由,在老人完全可以自理的情况下,老人与子女分开过是可以的,但不能让老人独居在危房里,子女必须把老人的房屋修好,保证绝对的安全。如果老人年纪大了,生活不能自理了,那就不能让老人独居,子女必须与老人住在一起,尽到照顾和赡养的义务和责任。周至县有关部门专门下发红头文件,敦促赡养人将被赡养人接入安全住房共同生活,实际上是在敦促那些子女履行法定义务。

  孝敬父母,心存感恩。谁都会有老去的时候,尊重老人是我国的传统美德,也是每个子女应尽的义务。老父老母一把屎一把尿地把子女养育成人不容易,现在老了,不管从感情上还是从道义上,不管是从义务上还是责任上,子女赡养老人天经地义。让年迈的老人独居危房实际上是对老人的虐待。人在做,天在看,周至县对“儿女住新房父母独居旧房”说不,实际上也在提醒各位子女,每个人都有老去的时候,如果自己对待老父老母不好,老父老母的今天就是自己的明天。自己对父母好一点,孝敬一点,可以给自己的子女做出示范,把这种好做法传承下去,也意味着自己在年老后,会过上一个幸福的晚年。

  “儿女住新房父母独居旧房”如果不及时发现,不加以阻止,那就是政府的失职。周至县对“儿女住新房父母独居旧房”说不,不再把如何赡养老人当作民众的私事,而是当作一件社会大事,当成党委政府的本职工作,是一种尽职。周至县发文敦促行孝,旨在发挥政法力量,整治个别违法案例,治理乱象,更是一次“孝道”精神的弘扬,对促进优良家风建设,平稳推进脱贫攻坚,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具有深远意义。当然,周至县不能只是出台“儿女住新房父母独居旧房”的有关规定,而是应该监督执行到位,不能让这个《通知》只是作为一种形式。(胡建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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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孔婧 崔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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