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淘宝上的“对不起”让我们看到了售假者的颤抖
2018-05-24 09:12:00  来源:中国江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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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月22日,一则致歉声明“现身”淘宝网首页公告栏,引来关注:“我们的售假行为损害了消费者的利益和淘宝网的商誉,在此我们向平台的消费者、其他诚信经营的商家、淘宝网致歉。”发出致歉声明的谢某某、张某某是售假者,还有一位苏某某则是售假账号的提供者。今年3月,义乌市法院作出判决:三被告赔偿淘宝网损失1万元、合理支出(律师费)2.5万元,并在淘宝网主页上刊登赔礼道歉声明。

  在被淘宝网以恶意售假损害商誉告上法庭之前,谢某某、张某某二人已经因犯销售假冒注册商品的商品罪,被判有期徒刑3年,缓刑5年,各处罚金30万元。对他们来说,如今的道歉可谓“倒霉”事接二连三,但对公众来说,则是“天下无假”的曙光在显现。

  一直以来,总有一种声音,认为电商平台上出现假冒伪劣商品的主要责任方为电商平台,似乎是电商平台与售假者沆瀣一气,故意而为之。这当然是极大的误解。

  马群中出现害群之马,绝不是养马人的责任——当然了,如果养马人发现了害群之马而不驱逐它,如果养马人不在日常的管理中仔细甄别隐藏的害群之马,如果养马人不建立相应的制度、采取有效的措施防止害群之马的滋生,则养马人对此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售假者被判在电商平台上说“对不起”,这在全国尚属首例。很显然,这不会是最后一例,而是一个常态化现象的开端。作为胜诉者的电商平台,用自己的行动说明了两件事:一是只要坚持不懈“像打击酒驾一样打假”,就一定可以久久为功,取得一个又一个胜利;二是作为一个“养马人”,它确实承担起了自己应该承担的责任,在打击网络售假上用力越来越猛。

  曾几何时,网络的另一个名字被叫作“虚拟世界”,与之相对应的,则是“实体世界”,是看得见摸得着的实实在在的现实世界。既然是“虚拟”的,似乎就可以为所欲为,包括示人以虚假的身份,也包括向他人销售假冒伪劣商品,而在对他人造成伤害之后,则迅速消失于茫茫网络。

  如今,已经有越来越多的人认识到网络不是一个“虚拟世界”,而是一个与现实世界一样实实在在的实体性存在。网络经济是实体经济发展的新形态这一判断得到了广泛的认同,与之而来的则是“互联网+”向各个行业的渗透,是B2B、B2C、C2C、O2O等围绕着实体经济生产的产品而来的交易模式的创新。

  更重要的是,也有越来越多的人认识到,网络既不是制假售假的法外之地,也不是制假售假者躲避法律制裁的“天堂”,恰恰相反,随着“大数据”在打假上的应用,随着阿里巴巴等电商平台对网络售假行为的零容忍与持续不懈的穷追猛打网络售假者的生存空间已经越来越小。

  不仅如此,借助“大数据”,以售假的网络店铺为起点,追根溯源,找出其背后的对线上店铺进行控制的售假团伙,进而找到假货生产工厂,也非难事。通过网上、网下打假力量的强强联合,进一步挤压制假售假者的生存空间,其效率之高,是网络出现之前所不可想象的。

  网络售假不仅可能面临刑事上的惩罚,有牢狱之灾,有面临巨额罚款之忧,还会被电商平台告上法庭,被要求公开道歉。出来混,迟早是要还的。从马云喊出“像打击酒驾一样打假”的口号开始,到一个个售假网络店铺被关闭,一个个线下制假窝点被揪出,再到如今的首例售假者被判道歉说“对不起”,我们看到了电商平台在打击制假、售假上的决心与行动,而透过这些行动,我们看到的则是制假、售假者的颤抖——那就让打击来得更猛烈些吧!(张楠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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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孔婧 崔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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