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到岗位工作不久的小陈没有按照领导的方法做事,因为他觉得他的方式更有质量、更有效率,但当领导知道后,直接给小陈扣上了“目无组织”“目无纪律”的帽子,小陈内心既感到无限委屈,又忧虑自己是不是犯了不可弥补不可挽回的天大错误。
目无组织,本指心中没有党组织、眼里没有党组织,不服从党组织安排,干事情跟党组织讨价还价。 但是在上述语境里,“目无组织”成了不服从领导指示的替代品。就实际而言,“目无组织”算是一项非常严重的错误,对于那些敢真正目无组织的党员干部,是不惧违法乱纪的党员干部,党组织完全可以对其作出惩戒甚至开除党组织,因此,对于党员干部而言,“目无组织”者也是目无法纪者。
党组织,在每个党员干部的心目中都是神圣而不可侵犯的,组织既是党员干部温暖的“娘家”,也是党员干部值得信任依赖的坚强后盾,敬畏组织、维护组织、热爱组织,是每个党员干部与生俱来的必备品质。牢固树立组织观念,也是每个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的根本遵循。组织包含每个党员个体,但是单个党员个体并不能代表组织,哪怕是党员领导干部,也不能随随便便拿着组织的名义对下属趾高气昂。如果党员领导干部对那些没有违反组织纪律和组织规矩的干部随意“穿靴戴帽”,那么势必损害组织威信、影响组织团结、破坏组织健康,这样的行为说到底,才是真正的目无组织、目无纪律。
平心而论,下级服务上级是本职所在,但是在大力倡导党内民主的新时代,下级有权利向上级提出意见建议,上级也有听取下级意见建议的义务。在实际工作中,有的领导干部视自己为组织,把自己的工作安排视为组织安排,在毫不征求意见的基础上,机械地让下属去执行。还有的领导干部,自恃位高权重,认为自己的安排任何人都无权质疑,下属唯一要做的就是遵照执行。但在实际操作过程中,这些领导干部只是指挥者,并非实践者、运用者、推动者,对其中出现的问题熟视无睹,对下属提出的改进措施不理不睬,一意孤行、任性妄为。
该案例中,小陈因为有了更好的方法没有及时与领导沟通,固然不对,不过也不至于因为找到了更好的方式方法而被领导扣上“目无组织”“目无纪律”的帽子。笔者理解,领导口中的“目无组织”,只不过是以领导个人名义打着“组织”的旗号作威作福。实际上,该领导完全没有必要拿出“组织”来恫吓下属,这是在滥用组织名义,如果领导实在觉得心头过意不去,直截了当地指出下属“不服从领导安排”即可,不能动不动就指责他人“目无组织”“目无纪律”,党组织的神圣地位岂是任何领导干部肆意侵犯的。
不过,话又说回来,能够滥用“目无组织”的领导干部,又怎么会心平静气地与下属讨论工作方式方法呢,因此,笔者也可以猜测为何小陈不事先沟通,而是自行决定改进工作方式。只不过“运气不好”,被领导发现“不合心意”之处。小陈也因为“目无组织”的“罪名”好几宿没有睡好,担心自己会受到组织严厉处分。
李丁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