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义务教育阶段是否恢复留级制度,引发舆论关注。北师大副教授钱志亮在接受采访时建议恢复小学留级制度。他的理由是:孩子的“年龄”有三个,分别是自然年龄、生理年龄和心理年龄,并不是所有小孩的这三种年龄都是同步发育的。但是,今天的学校教育是高速度、高效能的运转过程,一些孩子可能需要拼命地追赶。他们并不是学不会,而是需要更多的时间,因此他希望通过“留级制度”给这些孩子缓冲时间。
在2006年修订的《义务教育法》实施之前,我国是有留级制度的。留级制度备受质疑,主要有两方面:一是挤占义务教育资源,10年前,我国各地都存在小学入学难的问题(义务教育并未全面普及),因而反对留级的声音颇为强烈;二是留级生普遍被视为“差生”,成绩跟不上的学生才留级,留级生被贴上歧视性标签,影响他们的健康成长。
但是,取消留级制度,也存在实实在在的问题。对学生个体来说,一刀切的要求忽视了学生的个体差异,不留级似乎消除了歧视,却让部分确实跟不上的学生承受很大的心理压力。城市学生为了升学,学业压力巨大,而在农村地区,由于不实行留级制度,各地义务教育鲜有对学校和学生的合格性评价(即便有也不对外公开),学生成绩不论如何,只要读完9年,就算完成9年义务教育。与之对应,由于农村义务教育质量低,一些成绩落后的学生,看不到读书的希望,而选择早早辍学,在有的农村地区出现新的“读书无用论”,初中辍学率回潮。
无论从个体,还是从农村义务教育教育实际看,恢复留级制度,都有一定的现实必要性。然而,恢复留级制度,当初质疑实行留级制的因素依旧存在:义务教育经费如何保障?留级生享有的教育,超出了9年义务教育的范畴,这部分经费谁来保障?在大班额严重的学校,有条件实施留级生制度吗?实行留级生制度,是否会让本已存在的“差生歧视”更严重?用什么标准来确定留级?等等。
面对问题,不能一味逃避。对于义务教育经费问题,这是可以结合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系统加以解决的,即用学籍信息系统跟踪学生的学籍,根据学籍拨付经费,我国实行9年义务教育制度,追求的不仅是9年时间,还必须是合格的教育。换句话说,义务教育应该是以9年为基础学制的弹性学制。智力发育较快的学生可以缩短年限,智力发育较慢的学生则可延长年限。
至于什么样的学生要留级,谁来决定留级,则需要明确学校、家庭(监护人)的职责。学校不能强迫学生留级,但应该建立对学生的合格评估体系,把学生的学习、成长情况告诉家长(监护人),由家长(监护人)自主选择是否留级。之前学生留级造成对“差生”的歧视,主要原因是评价体系单一,只用考试分数评价,而且由学校单方面强制要求。如果能建立更多元、综合的合格评价体系,并由家长(监护人)、学生,结合自己的情况进行选择,那么,此前的问题就有望消除。
目前,我国中小学“问题学生”增多、校园欺凌事件高发,要求学校管理制度和学生评价体系加快改革,既保障教育公平,又满足受教育者不同的多元的教育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