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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制度向“新”推动长三角向“兴”
2021-07-16 14:26:00  来源:淮安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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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3日,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示范区举行制度创新成果新闻发布会。今年是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建设的第二年,也是制度攻坚、项目攻关的全面发力年。今年上半年,示范区推出18项具有突破性、首创性的制度创新成果,交出了合格的今年期中答卷。

习近平总书记在扎实推进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座谈会重要讲话中强调,要紧扣一体化和高质量两个关键词抓好重点工作,真抓实干、埋头苦干,推动长三角一体化发展不断取得成效。长三角区域一体化发展战略事关大局,具有很强的示范性和带动性。推动长三角高质量一体化发展,必然要在形成全球竞争优势、促进区域营商环境不断优化、解决区域突出矛盾和问题等方面有显著突破。制度是管常管久的,也是实现突破的重要发力点和落脚点。示范区的一系列制度创新无疑为此开了好头,奠定了基础、培厚了信心。

制度要向“新”,理念先更新。没有思维理念的率先更新,制度创新便如无源之水,也就很难实现发展的不断刷新。长三角作为长江经济带的龙头区域与核心地带,人才富集、科技水平高、制造业发达、产业链供应链相对完备、市场潜力大等优势明显,但由行政区划限制所形成的“一亩三分地”决策思维仍然存在。当下的发展既有“被动态”也有“主动态”。高质量发展半步也不能等,不进就是退,慢进也是退。推动长三角向“兴”,制度创新是切入口,而树立一体化所需要的全局意识、统筹决策必须先行。

先行先试的示范意义不容忽视。长三角区域一体化发展,不仅仅是划定示范区,实现地理意义上的整合,更是合作机制上的协调,是制度建设层面的探索。在制度创新领域,今年上半年,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示范区聚焦“8+1”重点领域,推出18项具有突破性、首创性的制度创新成果,涉及规划管理、生态保护、项目管理、要素流动、公共服务和体制机制等多方面。这不仅是尝试,更是示范。当下及今后尤需长三角突出制度建设这条主线,在区域一体化发展的制度体系和路径模式上做出更多努力。

不谋全局者,不足谋一域。但这并不意味着要求排好队、齐步走、整齐划一,不现实也不科学。长三角区域发展本身也有其不平衡性,尤其是安徽省与其他两省一市存在一定差别。在推进制度创新的过程中,既要全面梳理各个地区的共同点,也要充分考虑不同点。只有围绕推进长三角区域一体化高质量发展,把是否实现了高质量发展作为检验制度好坏的基本标准,那么在全盘考量区域内各方诉求的基础上,具体领域和操作环节的制度创新才是科学的、有效的,也才能更好助力区域整体向“兴”。(段宗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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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孔婧 袁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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