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坚持以民为本、以人为本,坚持国家安全一切为了人民、一切依靠人民,真正夯实国家安全的群众基础。”这里面包括了两层含义:维护国家安全,是为了维护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维护国家安全,也需要发挥每个公民的力量,打一场“人民战争”。
今年4月15日,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颁布实施以来,第3个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国家安全是个永恒的主题,与每一个社会公众息息相关,没有国家安全,广大人民群众最根本利益就得不到保障,而没有人民群众的支持,国家安全就是“无源之水,无本之木”。只有每个人都能自发形成守护国家安全、坚守国家秘密、遵守安全法律,国家安全、国家利益才能得到进一步的维护。
总体而言,人民群众对国家安全的认识不断深入、理念不断更新、意识不断增强,但思想认识的加深与真正落实、做到位却不可等同视之。一段时期以来,尽管一些群众深知捍卫国家安全的重要性,但却在无意中做出违反国家安全法的相关行为。有的群众看到军用设施、装备,出于好奇便拍照上传网络,间接造成机密泄露而不自知,甚至沉浸于好友的热评、点赞之中。也有一些大学生,出于对社会的陌生、对新事物的懵懂,陷入了不法分子和有心势力编织的“陷阱”,等意识到问题却为时过晚、追悔不及。
身边这样的案例有很多很多,甚至个别人还做出一些令亲者痛、仇者快的行径,无视国家安全、损害国家利益,以致付出了血的惨痛教训。由此可见,党中央三令五申,反复强调国家安全观,加强国家安全教育,不仅仅是为了“耳提面命式”提醒,让公众认识错误和问题,及时悬崖勒马,更是为了防患于未然,引导社会公众全面形成国家安全“不容亵渎”“不容有失”的深刻认知,防范安全风险、强化自我约束,在各色陷阱面前绝对“不越雷池一步”,绝不触碰安全的底线和法律的“高压线”。
古语有云:“覆巢之下,焉有完卵。”国家所有的安全问题,归根到底是由人民来感受、决定和评价的。所以国家安全面前,没有人是“旁观者”,每个人都应当绷紧国家安全意识这根“弦”。要牢固树立国家安全观,以“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的决心和魄力维护国家安全,不论从事何种职业、身处何种岗位,都要全面增强保密意识,谨慎对待任何别有用心的问询、攀谈,确保“大事不出事、小节不失节”。要争做捍卫国家安全的先锋,主动接受国家安全教育、积极参与国家安全宣传,为国家安全工作提供必要的配合、支持和协助,为国家安全事业提供充分有力的社会基础、民众支持。只有营造人人参与、人人负责的浓厚氛围,国家安全才能真正具备坚实的制度保障、民心保障,不断汇聚全民保护国家安全的强大合力。(储旭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