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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治超标电动车,岂能学校当“罚”官
2018-10-09 15:21:00  来源:中国江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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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山东菏泽多名学生家长反映,当地整治超标电动车却和学生的“道德品质分”挂钩:从9月16日开始,菏泽市在数条主要路段禁行超标电动车,而学校在配合政府宣传整治行动的过程中,通过对学生扣分来向家长施加压力。

  虽然当地教育局否认“将整治规定与学生分数挂钩”,但媒体采访到的学生和学校工作人员的表述却足以证实扣分行为的存在。如,菏泽市二十一中学一名学生说:“学校称,如果家长骑电动车来接,有罚检讨、叫家长。”也有学生提及,老师会扣学生“道德品质分”:“有超速的行为的扣10分,光骑电动车的则扣5分。”

  不可否认,从维护交通安全、提升城市整体形象来说,有关部门禁止市民骑行超标电动车是值得认可的。学校配合政府宣传整治,发起各中小学生抵制超标电动车活动,也合情合理。但是初衷虽好,还得有正确执行。作为学校方,应以教书育人为根本,宣传教育可,执法却不应当。每天都有老师在学校周边路口劝导骑行电动车的家长和学生,让学校成为整治超标电动车的部门,让老师越俎代庖成为执法者,不仅破坏了学校的正常职责,也是对师生权利的侵犯和践踏。

  更重要的是,将整治超标电动车和学生“道德品质分”挂钩,让未成年的中小学生为家长行为“买单”,也是一种职权和责任的转嫁和外逸。何为“道德品质分”?家长不遵守交通规则,家长骑行超标电动车,是孩子道德有失吗?很显然,这不过是抓住家长爱子情深的“软肋”,追求快速整治的效果罢了。这其中,学生可能遭受无辜受罚,更甚者可能影响孩子对法治和公正的正确判断。

  当然,对用力过猛的捆绑式整治,板子不能光打在学校身上。如报道所称,“对力度不大、进展缓慢、效果不明显的学校,约谈、问责相关负责人。”虽然以学生道德分来施压,更容易收到整治超标电动车的效果,但是,如果仅仅为了追求整治效果,就把任务分解、摊派到学校头上,又无异于以“非正当”手段治理违法行为,不仅执法有失人性,也是一种懒政庸为。

  透过此次事件,我们也看到在整治超标电动车背后,有关部门的无奈。作为城市交通安全的保障,需要全社会全力支持。学校应正确定位,治理超标电动车的“主角”是交通部门或是监管部门,更不应牺牲学生的切身利益。与此同时,家长的深刻认识和自觉行动更不应缺位。我们期待依法治理,更期待每一位市民自我约束,让交通安全成为城市的幸福“标配”。(文心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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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孔婧 崔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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