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位于陕西省榆林市榆阳区牛家梁国有林场内的一座“豪华墓地”引发关注。这座毁林4亩多的“豪华墓地”2012年便建成了。该豪华墓地是否违规?9日下午,榆阳区民政局郭姓局长称,国家只对公墓内骨灰墓地有大小的规定,没有对公墓外土葬墓地大小做具体规定。“这个我们管不了,要怪就怪林业局。”(4月11日澎湃新闻网)
一座位于国有林场边缘的豪华墓地,毁林面积多达数千平方米,被当地人称为“榆林第一墓”。然而,该墓除2004年违建之初,曾受到林场相关人员并不得力的劝阻外,便再无其他部门出面制止。究其原因,当地民政部门称“管不了”,林业部门言“不清楚”。于是,便任由其“豪华”至今。
据说,当地民政部门之所以“管不了”,是因为该墓位置不在公墓之内,而“国家只对公墓内骨灰墓地有大小的规定,没有对公墓外土葬墓地大小做具体规定”;而林业部门则把“不清楚”的原因,归咎于“林场从未上报过此事”。至于林场的回应就更是“洒脱”:一是“阻拦没成功”;二是“上报后也不知道怎么处理的”。
显而易见,这是两部门之间再明显不过的相互推诿。首先,民政部门的“自辩”并不成立。《殡葬管理条例》第三条指出,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民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殡葬管理工作。同时,《条例》第十条又明确规定,禁止在耕地、林地建造坟墓。这就说明,殡葬管理乃是其法定权力,制止毁林建墓更是职责所在。
而当地林业部门与林场双方的“辩白”亦是自相矛盾。究竟是“从未上报”,还是“上报了无回应”,估计也只有他们自己才最“清楚”。不过,其中有一个细节似乎值得“回味”:当地林业部门刚说“毁林5亩以上就触犯了刑法”,林场方面即称“测得现有墓地面积为4亩多”,可谓“心有灵犀一点通”。
或许,这便是当地相关部门长达6年时间“不作为”的理由。不过,这个理由实难服人。诚然,按照最高法的相关法律解释,5亩以上确是非法占有林地的立案标准。但5亩以下同样属违法行为。按照相关规定,一是限期改正、恢复原貌;二是对毁损林木予以加倍赔偿或补种。
毫无疑问,两部门之间的相互推诿,不过是一种懒政的借口。而正是当地相关部门的长期不作为,才让这一建在林地之上的豪华墓地至今尚无“恢复原貌”的迹象。值得警觉的是,当今违占耕地、林地的现象并非少见,正所谓此例不可开,此风不可长。倘若对这起毁林建墓的处置久拖不决,乃至成为“老大难”,或难免有他人效仿,从而引发更多的违占林地行为。
应该说,基于我国人多地少的现状,无论耕地及林地都弥足珍贵。由此期待当地政府,责成民政及林业部门,尽快对此豪华墓地展开调查,依法处置渎职者,并在此基础上,妥善解决好该墓的迁坟及林木赔偿等事宜,从而还“墓”于“林”。如此,才是当地相关部门应有的作为。(徐甫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