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论是在餐厅吃饭还是在健身房锻炼,你的一举一动随时可能被屏幕前的一双双眼睛围观。这不是电影《楚门的世界》里的故事,而是正在发生的现实。近日,自媒体平台上一篇关于公共空间网络直播的文章,把网络直播与个人隐私的矛盾推至风口浪尖。健身房中女顾客的形体动作在摄像头下一览无遗,餐厅里就餐的男女因动作亲密被指指点点……
如今,只要连上互联网,各种视频设备都可以成为直播的工具, 直播行业也因“野蛮生长”不时卷入舆论风口。一篇90后女生“怒怼360水滴直播”的文章,再将这一话题推向新高度, 督促人们进一步审视网络直播的隐私边界。
对此,360董事长指责这篇文章对水滴直播蓄意抹黑,有多处不实,并表示文章有“黑360”之嫌。其实,92年女生是否是黑公关、是否存在特殊利益,虽无从判断,但并不重要。重要的是检讨直播平台本身到底有无问题,别让阴谋论混淆视听,战胜了理性思维。
从法律角度分析,类似直播模式,也确实侵权了!《网络安全法》41条明确规定:网络运营者收集、使用个人信息,应当遵循合法、正当、必要的原则,公开收集、使用规则,明示收集、使用信息的目的、方式和范围,并经被收集者同意。有些人会觉得,公共场所都可以正常安装监控,那么,在公共场所被直播,算不算被侵权呢?答案是肯定的。
事实上,监控拍下的摄影资料只能用作预防打击犯罪、社会管理等公益用途,不能用于娱乐性直播。360称,店里的顾客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被直播,是因为商家没有尽到告知义务,不能赖自己。首先,这个所谓的“告知义务”并不会让顾客的隐私权不受侵犯。其次,“商家没有尽到告知义务”也并不代表水滴直播平台就可以把自己的责任撇清。水滴直播上有很多视频,视频上的人们看上去明显并不知道自己正在被直播。直播平台从来没有对这些视频来源进行过调查,这种视而不见,本身就是一种过错。即使直播场所经营者有所谓的直播确认手续,平台仍无法逃避法律责任。
那么,摆明侵权的事,为什么敢干?网络平台并非不懂法,之所以有恃无恐,问题在于,目前国内法律对隐私权保护还比较落后,也缺少惩罚性赔偿。对于被侵权的普通人,诉讼成本高,举证困难,赔偿额低等现实因素,恐怕才是是网络平台敢于公然采用这种直播模式的原因。
随着数据时代的来临,越来越多的国家正在提高对个人数据的保护力度。即将于2018年5月25日起执行的欧盟《一般数据保护法案》(GDPR),对公民隐私的保护严密,更是达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此次事件绝非个案,若能引起重视,提高国内相关法律法规对数据的保护力度和违法成本,才是长远之计。
互联网世界不是法外之地,直播不能以侵犯他人基本权利为代价。面对几乎无处不在的摄像头,如果不尽快用法律来明晰隐私权边界,那么我们每个人都会成为“楚门”。(文心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