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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快报:开放苏州如何起舞进博会新舞台
2018-11-06 10:49:00  来源:现代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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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盐城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官方微信曝光闯红灯行人照片,两名当事人认为名誉权被侵犯,向法院起诉,败诉后不服一审判决上诉。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详见今日快报A5版)。这一案例,估计让那些喜欢闯红灯又拒绝被曝光的人内心凉透了。

  大屏曝光,并不是惩罚交通违法行为的“常规动作”,但这种做法对付起“中国式过马路”来,可谓“一物降一物”。无论是专人劝解,还是拦下来罚款,都不如让违法者大屏幕“出名”来得直接有效——车辆闯红灯会被扣分,行人闯红灯不扣分,但扣“颜值”。

  毕竟,罚款事小,“丢脸”事大。在讲究“脸面”的社会里,“丢脸”击中了很多人的软肋。

  正因如此,近年来,这种做法在多地普及。去年8月,在南京新街口洪武路与淮海路路口,“人脸比对行人闯红灯交通管理报警设备”正式上岗后,闯红灯的行人少了许多。

  而正因为它不是一种写进法律的“惩治术”,惩治的手段和力度在各地也多有不同,因而也迎来了不小的争议。关于这种做法是否侵犯名誉权,向来有两种意见。而盐城的这一具有典型性的官司,不仅进一步确认了“曝光惩治”的正当性,力挺了交警部门,还向全社会做了一次很直观的普法教育。

  事实上,大多数人是支持这种做法的。这一案例很能提振遵纪守法者的底气。“闯了白闯”,是不利于社会治理的。

  过去很让人头疼的老赖,今天为啥少了几分嚣张?就是因为被曝光、纳入失信黑名单之后,不仅让TA颜面扫地,也在关键领域产生了“寸步难行”的后果。这对很多失信者来说是“致命”的。

  行人任性闯红灯,实质上也是一种失信行为。曝光“出丑”,还只是牛刀小试。要是连这个都受不了,最好就此金盆洗“脚”,不再乱闯,免得将来惩罚加码之后,更加“接不住”。

  “自己选的果子,哭着也要吃完。”最好的办法是,再也不要和红灯过不去。告诉你,红灯也是有尊严的。

  对于某些特别注重脸面的个体来说,“撞上枪口”所付出的代价,有时相当高。可事实上,敬畏规则和自我约束所带来的“福利”,也相当高。当交通违法行为变得罕见,我们的安全指数就会来到一个高点。

  总之,对交通违法行为的遏制,已经逐步摆脱了过去那种单调而机械的模式,更多地选择“四两拨千斤”的方式。这是一种值得鼓励的变化。

  评论员 27号甩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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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孔婧 崔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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