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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快报:认定“防卫过当”越清晰越给力
2018-09-19 10:45:00  来源:现代快报  作者:伍里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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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界定正当防卫尤其是防卫过当所存在的模糊地带,终于有希望厘清了。

  媒体记者18日从最高人民法院获悉,最高法近日发布《关于在司法解释中全面贯彻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工作规划(2018-2023)》。提出适时出台防卫过当的认定标准、处罚原则和见义勇为相关纠纷的法律适用标准,鼓励正当防卫,保护见义勇为者的合法权益。

  正当防卫早已写入法律,1997年刑法修改时更有大的进步:面对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时,公民享有“无限防卫权”。

  但现实情况却让人大吃一惊。关于正当防卫、防卫过当的认定标准,法律条文上未免抽象机械,而正当防卫和防卫过当之间又充满了似是而非的模糊意味。

  对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而这里,“正在进行”“必要限度”等,相关规定有些语焉不详,让人难以确切掌握。所以在某些案中,才有了“区别前几刀和后几刀”的讨论。

  作为一个无辜的路人,假如突遭砍杀,能及时回过神并进行抵抗,就已经是非常了不起了。再让他(她)精确判断“是否正在进行中”“不法侵害是不是致命”“防卫有没有出格”,简直太难为人了。“逼”群众随时点到为止,处处不越界,那是把他们当成传说中的绝世武林高手了。这其实挺可笑。

  防卫措施与时机是否适当,至关重要,毕竟防卫不是“无限”的。但是如何认定,不能“往左往右好像都可以”,给争议和错判留下伏笔。

  有这样一个数据常被引用:226份涉及正当防卫案件的判决书,绝大部分判决不构成正当防卫或防卫过当,只有6%被认定为正当防卫。这也从一个侧面说明了界定正当防卫的苛刻性。现实中,本为伸张正义的有关规定居然成了“僵尸条款”。鼓励正当防卫的规定,反而让正当防卫者受伤无奈。这怎么能行?

  法律条文必须清晰,具有极高的可操作性。必须尽最大可能保护正义、抵御侵害。

  昆山“龙哥案”的最终结果,让人们欢呼。人们希望今后在类似的案件中,可以必然地获得这种结果,这就必须面对这个命题:如何将正当防卫的界定变得更为科学合理、如何让防卫过当的标准变得更为清晰直观?

  毫无疑问,出台防卫过当的认定标准、处罚原则,消除模糊地带,可以事半功倍,甚至毕其功于一役。

  现代快报首席评论员 伍里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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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孔婧 崔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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