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网上流传“游客到凤凰游玩时被强制拉到游客服务中心要购票才能进入古城”的消息,引发舆论关注,湖南省凤凰县旅文局回应说,网传消息与事实不符,凤凰县正在开展旅游市场秩序专项整治行动,团队车辆进入游客服务中心接受旅游安全检查后即可进入古城。(5月27日《北京晨报》)
虽然凤凰县旅游主管部门辟谣,否认凤凰古城再度对游客收取门票,指认收取所谓50元门票其实是不法旅行社向游客强制收费。但是,凤凰县的这种辟谣表态,并没有打消凤凰古城再度收取门票的疑云。因为凤凰县对凤凰古城再度收取门票的辟谣,没有真正直面凤凰古城再度收取门票罗生门的关键问题,只不过是一种避重就轻的回应。
从游客反映的内容来看,去凤凰古城旅游跟团的游客每人确实花了50块钱购买所谓“门票”钱,这是事实。原因是按照凤凰古城的要求,旅行团的大巴车进不了凤凰古城,跟团游客只能步行进去,这将大大影响跟团游客的旅游体验。而且,从游客公布的视频来看,跟团游客缴纳的50元钱,并没有进入导游的口袋,而是被凤凰古城穿制服工作人员收走了。
根据这几点情况,我们就不得质问凤凰县旅游主管部门,在凤凰古城向旅行团、游客收取人均50元钱“门票”的穿制服工作人员,他们究竟是什么人,他们到底是不是凤凰古城景区的工作人员?如果他们不是凤凰古城的工作人员、执法人员,他们有什么资格要求导游以及跟团游的游客购买50元钱的门票?他们向游客收取的50元钱到底属于什么费用?是门票还是其他名目费用?收取的这笔费用有没有得到物价部门的批准?就算是收取门票,也需要得到物价等相关部门的批准。
如果这些问题不解释清楚,不给游客和公众一个合理的说法,凤凰县的辟谣,显然不但不能打消凤凰古城再度收取门票的疑云,反而还会落下一个凤凰古城乱收费的骂名,更加不利于凤凰古城乃至整个凤凰县的旅游品牌和对外形象,损害凤凰古城和凤凰县旅游经济的发展。
退一步说,如果真如凤凰县旅游主管部门所言,这50块钱是不法旅行社强制向游客收费,属于乱收费行为,损害了游客的合法权益。那么作为主管部门,是不是该调查并追究这些向游客乱收费的不法旅行社、导游的法律责任?凤凰县旅游主管部门明知旅行社、导游在乱收费,却不调查,不依法惩治,这实质上是一种行政不作为行为,是失职、渎职。
可见,凤凰县要彻底打消凤凰古城再度收取门票的疑云,不能只是一句游客的反映内容与事实不符,还必须拿出让人心服口服的石锤。因此,凤凰县旅游主管部门必须要彻底调查游客缴纳50元“门票”事件,弄清楚这钱费用的来龙去脉和流向,还游客一个真相。否则,凤凰古城再度收取门票所产生的负面效应,将远远大于之前凤凰古城收取门票闹出的风波。
事实上在全域旅游时代、大旅游时代,过度依赖门票经济是条不归路,要实现旅游经济发展,就不要整天在门票上乱打主意。杭州西湖免门票的成功,济南大明湖、园博园走上免门票道路,其实已经说明门票经济是落后的旅游产业发展模式。(何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