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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书不免责,有无过错是关键
2018-02-23 17:16:00  来源:中国江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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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一张签满名字、摁满红手印的“喝酒免责承诺书”在网上热传,承诺书称参与聚会的人如果因为酒后造成本人和他人的一切后果,责任由自己承担,跟他人无关。虽然春节假期刚过,但亲朋好友之间少不了聚会喝酒,这种承诺书会有作用吗?北京青年报记者咨询了相关法律人士,他们表示如果真的因为喝酒出了事,这种承诺书很有可能无效。(新华网2月23日)

  即使签订免责承诺书,有过错仍不免责。法律的强制性规定不会因当事人的个人约定而无效,签订免责承诺书的当事人为了规避法律责任而做出承诺,动机本身存在错误,在错误的动机下做出的约定不受到法律的保护。众所周知,人处于醉酒状态仍要为自己作出的行为负责任,如果允许个人对法律规定做出变通约定,不仅有损法律的权威性,而且有碍公共秩序的维护。法律对于同饮者的责任规定是为了更好的保护受害者的合法权益,约束同饮者的行为,避免因肆无忌惮的劝酒而发生醉酒开车导致的交通事故发生。

  即使不签免责承诺书,无过错仍然免责。虽然签订免责承诺书无法保证同饮的人免责,但是人们也不必因此而感到没有安全感,只要做到不在明知对方酒量不行的状况下实施劝酒,并且对醉酒的人开车明确制止,尽到必要的注意义务,遵守法律的相关规定,文明饮酒,开车不饮酒,饮酒不开车,一张免责承诺书只不过一张废纸,承担法律责任的前提是当事人具有故意或重大过失的主观过错,并非是否事前签订了所谓的免责承诺书。签订免责承诺书本身就是不懂法的体现,说明我们国家在普法方面仍然需要加大宣传和教育的力度。

  责任的承担与否与签订承诺书无关,与有无过错有关。对于不知晓法律的人们来说,错误的以为签订免责承诺书就可以放心大胆的喝酒,即使同饮的人发生不幸也不用承担任何责任,这种想法本身就是不懂法不负责的表现,错误的以为当事人可以自行约定相互之间的责任。

  一张喝酒免责承诺书不能免责,大家应该理性饮酒,既不过度饮酒,也不劝酒,做一个文明的饮酒者。(文/雨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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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孔婧 崔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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