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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士发错药”只是“药盒很相似”惹的祸?
2017-11-13 09:00:00  来源:中国江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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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郑州大学第三附属医院妇科一病区护士,将保胎药黄体酮胶囊错发为“孕妇禁用”的妇可靖胶囊事件引起广泛关注,最终孩子还是流产了。目前,护士已被停职。涉事医院解释说:“两种药的药盒有一点相似,护士在给药流程的最后一步,出现了粗心,没有认真核对,造成了这一意外事件。”

  (11月12日《澎湃新闻》)

  因为需要保胎,孕妇住院治疗。然而遗憾的是,保胎一直很顺利,一直很平安,这个时候却因为“护士发错药”导致了意外的发生。涉事医院给出的回应有两个。其一,“护士发错药”是因为两种药的外包装很相似;其二,保胎是个复杂的过程,导致流产未必就是“吃错药”造成的结果,还需要进一步调查。

  这两种说法都有一定的道理。但是,这丝毫不能掩盖事件的本质。事件的本质就是“护士发错药”了。从报道来看,这两种药品有着明显的属性不同。保胎的药品是专门用于保胎的,对于保胎有积极的促进作用。而被误食的药品,是属于活血化瘀的药品,是“孕妇禁用”的药品。也就是说,孕妇是不能服用这款药品的,如果服用了,就会有很大的副作用。

  当然,孕妇吃了“孕妇禁用”的药品,不见得就是导致流产的原因。但是,有一点也是可以肯定的。从医学的角度来说,“孕妇禁用”的药品是不应该让孕妇服用的。无论,在流产这个结果中,“孕妇禁用”药品起到的副作用有多大,医院的错误都是事实存在的。

  这个时候,医院应该积极承认自己的错误,做好善后工作,而不是一味的强调是“无心之举”。我们可以感受到医生的压力,可以感受到护士的压力,但是这都不是借口。“护士发错药”是一个最基本的事实。这个事实不管是有心还是无意,都是不能宽容的。

  “护士发错药”的结果,确实和“药盒很相似”有一定的联系。不过,这款被孕妇错误服下的药品的药盒上也用白纸黑字的形式写着“孕妇禁用”。请注意药品说明里的表述,叫“孕妇禁用”而不是“孕妇慎用”。既然是“孕妇禁用”,就应该是决不允许服用的药品。将“孕妇禁用”药品错误的发给保胎的孕妇,这样的错误不是小错误。

  药品不是闹着玩的,服用了正确的药物可以治病救人。服用了错误的药物可就是害了人了。在药品发放环节一定要谨慎为之,要阅读药品说明,要做好最后核对,要将“性质截然不同”的药品放置在不同的地方,严格管理才能减少“无心之错”。

  “护士发错药”只是“药盒很相似”惹的祸?“护士发错药”也需要“监管急诊科”。

  作者郭元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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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胡波 崔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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