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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醉酒开庭”事件,需要多喝几碗醒酒汤
2017-11-13 09:04:00  来源:中国江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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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月11日晚10时28分,湖南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官方微博通报该市东安县人民法院法官魏凯扬醉酒致休庭事件的处理情况:“东安县法院决定对魏凯扬同志给予行政记大过处分,提请县人大常委会免去其东安县法院审判员、芦洪市法庭副庭长职务,报请县委同意调离法院系统。”

  (11月12日《澎湃新闻网》)

  “醉酒开庭”,由于不胜酒力在审案过程中呼呼睡去。这是一起典型的违纪事件。当地有关部门的处理还算及时,还算到位。醉酒的法官将被严肃查处,不仅如此,法院管理层人员也会得到处理。但是,“醉酒开庭”事件,该唤醒的不仅是一名醉酒的法官。还有谁该醒醒酒呢?

  其一,律师为何视而不见?案件审判现场,双方当事人都聘请了律师,律师不仅有为当事人辩护的义务,还有一个义务,那就是对法官的违纪行为说不。而我们看到的是,面对“醉酒开庭”的法官,这些熟悉法律规定的律师们都沉默不语了。事实上是,在法庭上很少有律师敢于直面法官存在的问题。这暴露出的还是“打官司法官一言九鼎”的现象。法治时代,律师维护正义的权利需要得到彰显,需要唤醒的是律师的沉默不语。

  其二,百姓为何没有制止?按照法律规定,所有的开庭,都需要保持现场良好的秩序,百姓参与开庭需要保持安静,如果一旦有了不合适的举动,法官有制止的权力,甚至可以采取进一步的行动。那么,如果是法官的行为不检点呢?到底该由谁来指出?百姓也不应该坐看醉酒的法官大闹法庭。这需要百姓的法治意识觉醒,更需要也赋予参与开庭百姓一定的监督权。

  其三,法警为何如此纵容?为了确保开庭期间的安全和秩序,一般情况而言,每一次开庭的时候,都会安排法警负责维持秩序。法警维持秩序,不能只是监督律师,监督当事人,监督旁听者,还应该对“自己的人”也进行严格监管。试问,一位醉醺醺的法官是如何走上审判席的?如果法警不能制止“自己的人”违反纪律,扰乱法庭秩序,则是巨大的监管漏洞。

  法庭是神圣的地方,法律是公平的底线。法庭上绝不容许醉酒的法官瞎胡闹。这起事件再次警醒我们的管理部门,对于执法机关的监督管理需要提高标准。一个醉酒的法官,影响的绝不是自己个人的形象,而是司法公平的整体形象。假如说,这位醉酒的法官不是“醉到沉沉睡去”,而是胡乱做出了荒唐的判决,甚至做出的是不公平的终审判决,那么公平何以体现?

  “醉酒开庭”需要唤醒的还有监管制度。愿“醉酒开庭”成为作风建设的醒酒汤。

  作者郭元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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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胡波 崔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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