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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地下车库不能出售”还要强调多少回?
2017-10-12 08:49:00  来源:中国江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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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防工程地下车库的车位不能出售,只能出租,且期限不能超过20年。10月10日,武汉城市留言板入驻单位市政府法制办、市编办、市民防办参与“在线轮值”,人防工程地下车位的使用问题成为热点。这是对“人防工程地下车库不能出售”的再次强调。

  (10月11日《长江日报》)

  “人防工程地下车库以租代售是否合法?”“为什么有的小区没有人防地下车库?”“开发商对人防工程地下车库只售不租该咋办”?这是武汉市民面对有关部门追问最多的话语。而这样的追问,不仅是武汉市民的困惑,还是全国市民的困惑。

  一般情况而言,新建设的小区里,都有“地下车库”的配置。而实际上,这些“地下车库”多属于人防工程。说白了,平时的时候可以作为车库使用,战时就可以是最好的防空洞。最近这几年,“人防工程地下车库”的建设如火如荼。按说,开发商对于“人防工程地下车库”是没有销售权的。因为,“人防工程地下车库”并非是由开发商完全投资的,虽然开发商在其中有投资,但是这种设施,还有人民防空设施建设补贴奖励资金。而且,开发商在开发小区的时候,“承担地下车库的建设”是硬性要求,否则就没有开发的权利,这是前置条件。

  遗憾的是,市民在购买商品房的时候,出现了这样的情况:其一,有的开发商会“捆绑销售”,你购买商品房就必须同时购买“地下车库”;其二,“地下车库”只售不租,你要想有地方停车,就必须购买;其三,有的开发商则用玩手腕的办法,倒逼市民购买“地下车库”,会安排工作人员以物业管理的理由,将住户的私家车拦截在小区大门之外。

  根本的问题在于,开发商销售“人防工程地下车库”属于违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第五条规定,对于居民小区来说,开发商不拥有“人防工程地下车库”的所有权,但拥有“人防工程地下车库”的使用权,其收益归开发商所有,因此“人防工程地下车库”不能售卖,只能出租。这是“人防工程地下车库”的最本质的属性。

  “人防工程地下车库不能出售”,各地都在不断强调。眼下的问题是开发商还是很任性的,都在进行销售。如此违法行为,谁来管理约束是关键。别让“地下车库不能出售”成为开发商的耳旁风,总是强调对于开发商来说不过是“狼来了”的感受,要用严厉查处让他们不敢销售才是王道。口干舌燥的强调,不如实实在在的亮剑。

  作者郭元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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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胡波 崔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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