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段法院被淹,仍坚持开庭的视频在网上广泛流传。据悉,当时南京暴雨,当地栖霞区法院栖霞法庭进水被淹,但因已登出公告,该庭无法调整时间,为了节省当事人等待时间,法院决定在积水中开庭判案。
视频发出后,也有很多网友提出了质疑,认为这是在作秀。其实根据《民诉法》第九十二条规定,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本节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通过公告送达,公告送达时间为六十日。送达后,法院才能开庭审理案件。视频中栖霞法庭审理的案件,之前已登报公告,按规定不能轻易调整审理时间,如果调整的话,当事人还会再等上3个月,且还需要交一定的费用。为了尽快给当事人一个交代,不让当事人利益受损,法院才决定克服困难在水中开庭。
要知道,现在很多基层法院的案子都堆积如山,法官们加班加点查卷判案已成常态。视频中出现的法院完全可以调整时间开庭,但只有其完全站在为当事人负责的角度考虑时,才能决定进行这样一场别开生面的开庭仪式,这是履职尽职的具体表现,应该受到社会的表扬和同行的学习。据悉,当天还有一起纠纷也是在水中调解的,双方都被法官的敬业精神感动,很快就达成了调解,当时调解结束后,法官还用皮划艇将当事人送离了法庭。
在我们国家,各个职能部门的工作宗旨就是为人民服务,但在具体办事过程中,不可避免的会出现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等现象,从而违背宗旨意识,疏远干群关系,损害国家政府形象。南京栖霞区法院履职尽职、积极友善的工作方法,给所有国家机关树立了良好榜样,切实展示了建设服务型机关的关键在于为民尽责、为民服务。作为公众,我们也应该多一些理解和支持,对于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要严厉批评,但对于真正为老百姓办实事、谋实利的要多些赞扬和支持。
作者:申李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