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017-2018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及六个配套方案发布。方案提出“量化问责”,明确提出治污不达标可问责地市级市委书记、市长。
治理大气污染,国家实施了系列制度。治理效果还是明显的。但是也不能否认,依然存在治理乱象。有的地方大气污染程度不仅没有降低反而升高。治理大气污染,是维护生态和谐的需要,是打造人居环境的需要,这是涉及民生的大事。
如何确保治理工作不走样?这次提出了大气污染不达标问责党政主要领导的处罚方向。这种严厉的追责是对的。党政一把手负责全面工作。有的地方一味发展经济,却不顾环境损害。比如有的地方就为了招商引资,明明知道项目存在污染危害,却视而不见。这种情况,一般都和地方党政一把手有关系。很多情况是,党政一把手的默许造成的。是为了GDP的增长而不择手段。从这个角度来看,大气污染问责党政领导是需要的。只有在党政领导身上多加一点压力,才能倒逼党政一把手,不为了GDP而放弃对环境治理的坚守。
但是,我们更应该看到另外一种情况。大气污染的问题,环境污染的问题,也不仅是党政一把手的问题。在这个过程中,地方环保局也存在问题。具体来说,存在的问题有这样几个方面。
其一,听领导的话不听法律的话。一些地方环保部门唯地方领导的话是从,领导让干啥就干啥。明明按照规定,一个污染项目是不能通过环保审批的,可是领导一个电话,就让他们放弃了对原则的坚守。明明一家污染企业按照整治的标准需要停业整顿,就是因为领导发了一句话,就让污染企业继续污染了。固然,这个时候他们也是被逼无奈,但是也应该知道无奈不是有法不依的理由。
其二,治理污染变成了收钱罚款。环保局原本是治理污染的责任部门,而目前的情况是,一些地方的环保局把污染治理变成了收缴罚款,缴了罚款就可以排污,不缴罚款就不能排污。而实际上,无论是不是缴纳了罚款,只要污染就必须治理。大气污染与执罚经济也是有深度联系的。
其三,环保执法却保护污染企业。想起看过的一则央视记者的暗访报道。央视记者获悉某地一家污染企业污染环境的时候,在已经拍摄了“污染证据”之后,到当地环保局了解情况,而环保局的工作人员竟然给污染企业通风报信,记者再次拍摄的时候发现“企业已经大门紧闭”了。环境保护局变成了“污染保护局”岂不悲催?
“大气污染问责党政领导”是对的,但是也不能忽视了地方环保局的责任。环境出了问题,足以表明环保执法出了问题。所以说,“问责党政领导”也需要“问责环保局”。这能倒逼环保部门履行监管义务。
作者郭元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