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31日,《衡阳日报》刊发了4名当地违纪违法领导干部的忏悔录,其中包括衡南县委原常委、原常务副县长申伟亮。“政事儿”注意到,申伟亮在忏悔录中,披露了一个细节:时任衡南县长邹小敏,曾带他一起去结识时任衡阳市委书记李亿龙,并向李亿龙行贿。(9月3日中国网)
下级给上级送礼,显然是“黄鼠狼给鸡拜年”,没安好心。身为副县长的申伟亮,一次次去结识市委书记,送钱又送礼,显然也是别有用心,功利心作祟。正如申伟亮自己所说:“能够让市委主要领导认识自己、了解自己,在今后的个人提拔使用上肯定有帮助。”弦外之音,令人浮想联翩:“让领导认识”就能快速提拔,畅通无阻?
且不谈申伟亮先后93次收受他人钱财180余万元,早已违法犯罪,其“让领导认识”的晋升窍门,确实值得揣摩。
按理说,关于干部选任提拔,早有完善的制度规定、成熟的操作模式,在“德才兼备、以德优先”的用人标准之下,申伟亮这样的受贿官员,早就应该被拒之干部晋升的“大门”外,但事实却是:他从2011年6月就开始贪腐,但之后依然被“带病提拔”。至于哪个环节出现“漏洞”,但愿相关部门能反思倒查,及时亡羊补牢。
申伟亮在官场打拼多年,官至常务副县长,依然不知足,还想继续往上升,本无可厚非。但他不是想通过努力工作,用政绩说话,展示自己的能力,而是想通过与领导建立“感情”,给领导留下好印象,故而实现自己的“县长梦”。申伟亮不是傻子,不会浪费时间做毫无作用的事,领导熟悉的人在提拔中有优势,或许在一些地方确实存在,这一点,申伟亮应该是深信不疑。
中国是一个熟人社会,熟人好办事早已成了“潜规则”。当两个条件相当的干部站在领导面前,领导熟悉的人选,显然在晋升中更具优势。这反映出部分地方领导意愿仍干扰着“制度选人”,为此,才会有人不惜走“关系”路线,企图打通感情投资的晋升“便道”。
事实摆在面前,但愿相关部门能从这些案例中引起重视,进一步健全干部考核晋升机制,进一步削弱领导干部在干扰因素,不让投机分子通过晋升的“便道”。
新闻链接:http://media.china.com.cn/cmjujiao/2017-09-03/1128260.html
作者:赵荪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