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贫困生为何不能“常去网吧”?
2017-08-31 09:26:00  来源:中国江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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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陕西省教育厅等部门联合制定下发《陕西省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办法》,其中指出:在外租房、经常出入网吧者不得纳入贫困学生之列。

  《陕西省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办法》是对贫困生的认定标准进行细化,对当前贫困生认定工作具有一定的指导性,此《工作办法》的出台在网上引起热议,支持者有之,反对者有之。对此,笔者认为,应该从网吧和贫困生的角度客观全面的看待这个问题。

  首先,我们应该客观看待“网吧”这个行业。网吧在经营管理概念上被划分为娱乐行业,为了满足民众娱乐需求而存在的,进出者里有形形色色的人,上班族有之,大学生有之,无业者有之。但是在过去几年的社会实践中,网吧并不仅仅是娱乐场所,一些上班族或者大学生由于自身条件受限,就只有到网吧用电脑办公或学习。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电脑已经成了大多数家庭和学生的必备物品,办公、学习、休闲娱乐都可以用自己的电脑,而不用去网吧,在众人眼里,网吧成了“不务正业者”才会去的地方。不可否认,社会的飞速发展让人们的生活水平得到提高,也满足了日益增长的物质需求。在理解网吧这个概念上,人们的观念既要因时代而变,又要结合现实情况,进出网吧的并不都是所谓的“不务正业者”。

  其次,何为“贫困生”?贫困生是因家庭困难而不能负担学习费用需要资助的学生。既然基本的学习费用都要靠资助,那电脑对他们而言就是“奢侈品”,并不是所有大学生都能够拥有入学必备的手机、电脑、相机“三件套”。那对于没有条件购买电脑的贫困生,他们平时需要上网获取知识,或需要用电脑进行作业,除了借用同学的电脑以外,他们只能去网吧,出于这种目的去网吧的贫困生,是因为经济条件限制,不得不去网吧获取他们需要的知识,而不是去消遣、娱乐。这样的贫困生为何不能“常去网吧”?

  诚然,陕西省教育厅出台的《工作办法》是为了进一步明确规范贫困生认定和否定标准。但是把“常去网吧”作为否定标准之意,无论是站在网吧还是贫困生的角度,都过于武断。贫困生为何不能常去网吧?凡事都要因人而异,就事论事,不能搞“一刀切”,毕竟获取知识是每个学生应有的权利,不应该有贫困与非贫困之分。

  作者:冯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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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胡波 崔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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