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一段时间,在全国对于传销的关注下,刘李冰率领的12人反传销团队也因此迎来了求助和咨询的井喷。从曾经传销组织的A级头目,到专职反传销,刘李冰与传销的“较量”已有8个年头。现在,刘李冰的团队每次出动救助,都会额外收取求助人每人1000元至2000元的费用作为补贴。除了刘李冰这样的民间反传销组织外,还有各种帮助寻回误入传销者的组织,他们是以此为生的职业反传销人,收费从一两千元到八九万元不等。(8月9日《北京青年报》)
因为假货多了,所以便有了以王海为代表的众多职业打假者。如今,因为非法传销活动越来越猖獗,社会危害越来越大,已经严重影响到了社会的和谐以及误入传销者家庭的稳固,所以便催生出了以 “捞人”为生意的职业反传销人。从性质上来说,笔者以为,二者皆有其值得肯定的善意一面。
不过,虽然收费“捞人”能够被大多数人所理解和接受,却并不意味着职业反传销人在帮求助者“捞人”过程中便可以漫天要价,借机敛财。因为,不论是打假还是“捞人”,均非法外之地。职业反传销者必须依法“经营”,在法律约定的范畴内开展“生意”,才有可能走得更远,行得更稳。否则,若只想着从求助者身上捞取钱财,且狮子大开口地漫天要价,动辄收费一两万甚至八九万元,就会跟“敲竹杠”一样令人讨厌了。
非法传销活动如过街老鼠一样,人人喊打。但若想真正彻底消灭他们,却也远非短期之内可以完成。一方面需要强化宣传,让更多人深刻了解到非法传销组织活动的巨大危害,并从思想上自觉抵制,防止自己及亲人被骗入魔窟。另一方面也需要相关部门不断加大打击力度,以急风骤雨之势,尽快将他们绳之以法,还社会以稳定,还家庭以和谐。
从这一点来看,职业反传销人的出现显然是一件值得肯定的好事。但问题在于,职业反传销人是将帮助受害者家庭“捞人”当作一门生意去做的,是要收取一定费用的,若是收费合理尚且还可以为人们所理解和接受,但若是像有些职业反传销人那样,动辄收费一两万甚至八九万元,那么其性质就变得与“裹尸要价”“敲竹杠”一样有点令人恶心了。
不过话说回来,职业反传销人帮助求助者“捞人”也是需要一定成本支出的,吃饭、住宿、交通等一路核算下来,自然也不会是一个小数目。所以,笔者以为,作为经费补充,适当向受助者收取一定费用,也属于合理范畴,且能够被大多数人所理解和接受。但前提是,费用的收取必须依法且合理。唯有依法“经营”,职业反传销“捞人”这门生意才有可能行稳致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