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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因几杯红酒落马”的副院长还需再查一查
2017-08-10 09:37:00  来源:中国江苏网  作者:北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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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8日下午,中纪委官方网站转发湖北纪委通报称,十堰中级人民法院原副院长邱剑明违规出入私人会所被免职。通报称,此人多次前往涉诉案件老板所经营的“军贸商城”7楼接受宴请,其中在2016124日晚喝了一些红酒。(据89日《法制晚报》) 

  记者调查发现,截止落马,邱剑明在十堰法院副院长、党委书记等位置上已经干了9年。9年副院长级别干部,因为顶风而上,丝毫不顾及中央三令五申的相关禁令,结果因为几杯红洒而落马? 

  单就党的处分结果来看,邱剑明的落马确实让人大快人心:特别是,因为违反中央禁令而落马。这恐怕也是少有的“礼遇”了。 

  但仔细一想,明显又感觉不太对:一是:一名法院副院长,仅因喝了请吃人(同时不是涉诉人)几杯红酒就落马了?党的纪律如此严苛?邱剑明“喝了人家的嘴软”,难道就没有为这位请吃人也即是涉诉人谋取相关便利? 

  二是,作为法院副院长,邱剑明“多次前往涉诉案件老板所经营的‘军贸商城’7楼接受宴请”,这多次前往,真的只是喝喝红酒,没有干其他什么事情? 

  其实仔细搜索媒体相关报道,以及此前的相关群众举报,我们就不难发现,十堰中级人民法院原副院长邱剑明绝对不是“因几杯红酒而落马”那么简单。 

  其一,据群众举报,2016126日,即通报邱剑明“喝红洒”后的第二天,有人发现这位副院长在同个会所内赌博。因此网友还进行了举报,同时晒出了图片,有图有真相。 

  其二,前不久,关于十堰市等地一些民营企业,集体举报有人虚假诉讼,其中牵连到的当事人李明某,日前已经被刑事拘留。而李明某之所以能够频频虚假诉讼还能胜诉,就是因为邱剑明,据举报的相关企业反映,邱剑明事实上是李明某的“军师”,其利用手中的职权,与李明某勾结一起,并且参与到虚假诉讼之中,从中获取利益。 

  这两件事,一件是聚众赌博,一件是滥用职权,均比喝了请吃人几杯红酒要严重得多,为何通报中只字未提? 

  对此,坊间传闻称,邱剑明关系网庞大。父辈是前十堰市某某长。当然,传闻未必能够尽信。但一个法院副院长,落马了,通报原因却只有“喝了几杯红酒”,对媒体报道的邱剑明其他问题,对网友和企业举报的赌博、虚假诉讼问题等,却没有一个明确的说法。这又岂能不是给人留下了猜测的空间,给谣言留下了传播的机会? 

  一个法院副院长落马了,党培养他多年,真的只是因为喝了几杯红酒吗?对这位法院副院长身上可能存在的其他问题,是否也该不要回避,好好查一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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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胡波 崔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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