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网友曝光一段视频称,“成都一家公司的员工因为没有完成规定的业绩,然后被要求喝厕所水”。视频中,一名年轻男子和女子站在厕所隔间,隔间角落的纸篓里堆满了纸张,按下厕所蹲坑的冲水键后,两人分别用纸杯舀了水……男子犹豫再三后皱眉喝下,女子将杯子放到嘴边后又拿开,接着端回来闭眼喝完。7月29日下午,记者找到了这家摄影店,摄影店负责人否认了网上的说法:“视频内容根本不是发生在我们店的事情。”她告诉记者,网络上微信群的聊天记录,是29日上午员工发在工作群中的,“是员工转发的其他视频,开玩笑的。”(据7月30日《成都商报》)
有两个问题需要特别提及:一是,成都这家店公司,被传闻的“要求员工喝厕所水”,这件事情可能确实没有,公司是被冤枉的。相关视频确实是转发。
二是,要求员工喝厕所水、吃大蒜、自打耳光、跪爬、每天早上和老板亲吻等,类似的奇葩公司,明显又是客观存在的。类似的激励员工方式,其多少有些为了目的不择手段的问题,有的行为,可能也已经违反了劳动法,甚至侵害到了员工的人身权等合法权益。
说白了,要求未完成工作业绩员工喝厕所水等,其是打着激励的旗号,干着违法与欺辱员工的勾当,是企业法律意识淡漠、以人为本意识缺失的表现,同时更是企业追求与文化以及企业精神空虚与缺失的根本表现。
遇上这样的企业,劳动者有必要大声说不,必要的情况下,可以选择报警,而最不济的结果,无非是辞职另谋高就。总之,绝不能允许甚至娇惯类似的企业行为。那怕只是转发视频或者图片的“开玩笑”的行为。毕竟,把相关要求员工喝厕所水的视频和图片,转发工作群,这本身就是对员工的一种刺激甚至是威胁。而凝聚员工的主人翁意识,提升与团结向心力,谋求企业的发展,业绩的扩大,方法或许很多,但绝不能靠威逼与利诱,不能靠要求员工喝厕所水来激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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曝成都一公司罚未完成业绩员工喝厕所水公司否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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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刘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