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与刑事处罚有区别,而实刑与死刑更是有显著区别,这应该被牢牢记住,不能把行政处罚当作刑事处罚,也更不能把实刑当作死刑,这是我们必须严格区分的,而被罚人员不仅应该懂些法律,更应该在相关部门普法之际,不断提升自己。而有关执法部门,更应该在实施处罚、刑罚之际,更应该表述清楚,避免闹笑话。
近日,有新闻爆料,近日,山东济南槐荫交警查处了一名严重醉酒的酒司机,把交警“会判实刑”的警告听成了“死刑”,在交警队里闹腾了近两个小时,撕碎文书拒绝配合调查,始终揪着这句话不放,一定要民警说明白凭什么判他死刑。看到这里,确实表现出我们社会、政府当前还存在的一定努力空间,首先就应该不断普及普通话,这是必须长期坚持并不断取得进展的地方。其次,在针对酒驾人员时,执法的合法程序,必须遵守,一定要深刻把握这当中的微妙。
于此,笔者想说的是,执法过程是一个有难度的过程,即使自己拥有执法权,但是一定要铭记避免将自己套进去,这是实话中的实话,为什么这么说?这是既在执法,又必须保护好自己。交警说的“实刑”,而酒驾分子听成“死刑”,而造成了不必要的麻烦,这就是工作还存在的提升空间,这样的事件,笔者姑且称之为笑话,但这确实不是笑话,是我们大家都应该时刻把握的原则和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