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ebwxgetmsgimg_副本.jpg
新任村主任怎成“树林大盗”
2017-07-19 09:18:00  来源:中国江苏网  
1
听新闻

  当地森林公安迅速介入侦查,发现被砍伐的林木有1000多根,立木材积近120立方米。随后通过调查取证,抓获了犯罪嫌疑人,竟然是当地村主任黄某。(718日,中国经济网) 

   “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从报道来看,杭州建德市大洋镇黄村王元自然村,群众在很多年前发展了一种名叫檫木的名贵树种,它既是人工生态林,又是一片经济林,具有红木的多种特征,木材质地优良,市场价格能卖到2000元一立方米。一户农家要是有几十亩这种林子,自然而然就成为“十万富翁”,可见“要致富,种上树”此言非虚。 

  有道是:“木秀于林,风必摧之”“不怕贼偷,就怕被贼惦记着。”换句话说,就是“树大招贼”,当树木长大以后,值钱了,既招风又招贼。种树人得提防提防,否则有“树林大盗”来袭,满山遍野只会剩下树梢和树桩。 

  今年4月份新当选的杭州建德市大洋镇黄村主任黄某,趁着村民下山居住、山林就疏于管护的情况,在树林架设索道,野蛮地砍伐了50多亩经济林,材积达到120多立方米,黄某成为“树林大盗”,受到刑事拘留,为村干部队伍留下了深刻的警示: 

  警示之一,要提高村干部队伍依法办事能力。众所周知,“砍伐依法”,《森林法》对于经济林、人工林砍伐有严格的规定,砍伐须有计划,林业主管部门批多少砍多少,不得“越雷池半步。”而村干部黄某在无证的情况下,有预谋地盗伐集体林和村民承包林,属于见钱眼开的法盲行为。各地要引以为戒,不能让法盲混进村干部队伍中;对于已经当选同志,要开展“七五”普法和对历次普法补课行动,让村干部具有一定的法律知识和修养,成为依法办事的带头人。 

  警示之二,要提高村干部队伍环保意识。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将生态文明建设纳入重要战略目标体系,环保理念在全党范围形成共识。大多数干部树立了生态环保理念,但还不免有黄某这样的极少数基层干部,将生态环境建设规定置若罔闻,怀着侥幸心理砍伐林木作为发财致富的路径,严重破坏当地人居和谐环境,这样的“逆向行驶”干部要清理出队伍。 

  警示之三,要加强村干部队伍权力控制。黄某作为原村主任,无限放大了手中微不足道的权力,把自己看成了“地头蛇”“土皇帝”,明知自己不是林地产产权所有人,但仗势自己是村主任,不经村民同意、不经村民大会同意,采取“先斩后奏”做法,有准备、有预谋地盗伐、滥伐林木,构成了严重违法行为。可见其上任前或许一直在做“发山财”的“黄粱美梦。”本案警示着手中有一定权力的党员干部,要谨慎用权、阳光用权,否则将陷入乱作为的泥潭。 

  警示之四,要加强村干部队伍民心理念教育。“得民心者得天下”,黄某的行为,是在村民不同意的情况下、不知情的情况下、未召开村民会议的情况下,架设索道、高举斧头滥砍滥伐,让村民和集体经济均遭受重大经济损失,让当地老百姓很伤感,同时对他非常失望,显失民心。警示每一名基层党员干部,要把群众利益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努力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倾力维护人民群众的利益,用实际行动得到人民群众的支持和拥护。 

  “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新任村干部黄某,如“剃头”一般下狠手,盗伐村民的水源林、经济林,破坏了绿色生态环境,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暴露出村干部队伍中还存在滥用权力、作风霸道、违法乱纪、侵犯群众利益等现象,各地基层干部当以此为戒,举一反三加强作风建设,努力建设一支作风优良、人民群众满意的村干部队伍。(杜才云) 

标签:
责编:胡波 崔欣
上一篇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