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安徽霍山县一位父亲张德才写下一封长微博,称自己的儿子张朝阳中考考出700多分的好成绩,却因为“老师擅自修改报考志愿,只导致儿子仅能上职业高中。”7月10日晚间,安徽六安市教育局回应此事时表示,已督促霍山县教育局进行调查核实,严肃处理。(7月10日澎湃新闻,http://www.sohu.com/a/156041104_260616)
因为志愿填报而引发的师生、生校之间的纠纷,这已不是第一次。据同日《环球时报》报道,某中学多名优秀学生反映,他们的校长要求该校全部20多名高考分数超过660分的学生,不论他们自己心仪哪所大学,都必须报考北京大学医学部。更有甚者,竟遭到副校长、教务长、班主任等人的“软禁”,被轮番“劝说”,最终学生无奈在校领导的“监视”下填报了北大医学部,才获得人身自由。
对于这种被填报,是好理解的。北京大学医学部,在北大、清华所有专业的录取线中恐是最低的,如此填报,能够保证学校有尽量多的考生被北大录取。这对于学校和老师,甚至当地的教育政绩宣传来说,是大为光彩的。但是,把高分考生的志愿改为职高,却很难让人理解。有网友说,是因为学生报考职高,会得到提成。为了一些提成,老师竟放弃自己和学校的荣誉,总觉得让人难以置信。果真如此,实是可憎可恶!
志愿填报,没了志愿,只剩下被填报,这是悲哀。进一步来说,这也是违规违法行为。无论是教师为了一己之私利,还是为了学校、地方的荣誉,这都是错误的行为,必须予以纠正。
教师、学校在学生的志愿填报中要有边界意识。这种边界意识,包括对学生的志愿填报给予应有的指导和监督。在志愿填报之前,学校和老师,要把相关学校的信息尽量详实地给学生进行介绍,对他们的成绩能够填报的学校给予合理、准确地评估;在志愿填报之后,要帮助学生核对,防止他们因失误而发生误报。教师、学校的职责、义务和权利,应该到达这个阶段,且只能停留在这个阶段。
教师和学校应守的底线是,不因私利,无论是金钱的私利,抑或是荣誉的私利,擅自修改学生的志愿填报。这是底线,也是红线和高压线,任何触碰,都不仅有违职业道德,更是游走在法律的边缘。学校和教师,可以对学生的志愿填报予以劝说,但这种劝说,也只能是客观地、不带功利地分析利弊。至于学生及家长是否听取,将来会不会后悔,学校和教师无权干涉。
志愿填报,学校和教师一定要有这样的边界意识,并始终恪守这样的边界意识。这是没有任何前提和条件的。社会所要做的,是对突破边界的学校和教师给予惩戒,同时也尽量营造环境,淡化各种因素对学校、教师可能产生的冲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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