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几日,马云的“豪宅”又开始了社交媒体上的新一轮流传,这一次还顺便拉上另外两个名人、多了个符合“时代特点”的标题:“连王健林、李嘉诚都震惊了”。逼得阿里巴巴官微感叹:“越澄清,越无效”。(6月27日《环球网》)
“越澄清,越无效”是阿里巴巴官微的感叹,亦是谣言所带来的莫大伤害。谣言已构成形象抹黑和声誉伤害,然纠偏和矫正机制却难窥其影。谣言所产生的危害具有多重性,轻者让一个人身败名裂而难以承受,只能以自杀等方式自证,次则让一个企业股价大跌为此付出沉重代价,重则让一个社会纷乱不已而影响稳定。马云“豪宅”谣传前波才去,此波立马接着又来,再以“王健林、李嘉诚都震惊”为底,大有一路“谣黑到底”的况味。
豪宅的隐喻不言自明,“带血的资本”与“资本的原罪”自会成为难以抹去的标签。那怕你小心呵护自身的名节 ,坚守着自己的底线,做一个小心的贞洁小媳妇,人家一句流言就破了你的“处子之身”,让你陷入污泥之中难以自拔。商业的道德、企业家的责任,一座“豪宅”足以摧毁,更何况还有“无数座”。
如果“王健林、李嘉诚都震惊”,公众怎么判断、舆论怎么认为不难想象。谣言的可怕之处在于此,更可怕的是,纠偏和矫正机制的失灵,往往让谣言能够不断升级,同一个谣言则会被不断的炒作。马云“豪宅”,是对社会止损机制,对法治成色的一次考验。谣言看似在打某个人的脸,其实是在打整个社会的脸。连马云这样的公共人物都难以避免谣言的中伤,其他人岂不会成为谣言的“肉机”而任人摆弄?
谣言所带来的损失总量和社会成本“难以估量”,不过一些个案倒可以以管豹:肉毒杆菌谣言让娃哈哈损失20个亿,“塑料大米”和“塑料紫菜”差点毁了一个行业,近日,微博大V恶意造谣引发的“惨案”, 造成万达电影市值减少60多亿元。犹记得,当初面对《王健林:淘宝不死,中国不富,活了电商,死了实体,日本孙正义坐收渔翁之利(荐读)》那篇谣文,王健林怒告造谣者索赔1000万,结果对方“吓尿了,哭一番了事”,糊弄一下就轻易过关。至于传说中“转发500次”的司法解释和入刑门槛,依然处于“民不举,官不问,民不闹,官不究”的失灵状态。
假若,每一起谣言都能像公共谣言那样引发“首长震怒”和“政府尴尬”,有一个举报投诉的通道和举报渠道,并建立快速反应的体系,并最终达到“违法必究”的程度,那么止于智者、止于公开才会得到实现。从一些案例来看,一些人造谣和传谣的目的,已远非“不明真相”那样缺乏社会责任感,而是基于敲诈勒索的牟利目的。至于同行间的抹黑与伤害,更是谣言滋生的重要原因。处罚机制的失灵,保护措施的滞后,才使得王健林们遭遇了一个又一个谣言的伤害,并达到了“被抓失踪”的极致。
民事诉讼的官司都打了,刑事追溯依然难以到位,面对百万甚至千万级的赔偿,诉讼更多的是一种自保下的无奈之举,亦是对公共保护机制失灵的某种抗诉。问题在于,难以执行的民事诉讼无以起到威慑的作用,“假惺惺的哭诉一番”,反倒会获得“店大欺客”的同情。没有基于后果的敬畏与恐惧,则造谣传谣的冲动则难以遏制,随意转发的社会基因则依然无比强大。
一个谣言横生的社会,注定是一个不健康的社会;一个谣言纷飞的社会,法治的成色自然黯然失色。马云“豪宅”再来,究竟是谁的打脸游戏,这是个体之问,也是社会忧思。谣言已在前面一路狂奔,对于谣言的预防和干预机制却依然姗姗而行。乱象用重典,对于谣言这个巨大的社会毒瘤,是到了快刀砍乱麻的时候了。还马云们一个清白,亦是基于自我保护的必然。谣言之治,是对社会治理能力的考验,也是对法治成效最现实的检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