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湘潭市湘潭县公安局官方微博6月27日发布通报称,经湘潭县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该局对石潭镇“6.24”案件犯罪嫌疑人张某、周某国、刘某波依法执行逮捕。事发后,当地有传言称,涉案嫌疑人张某系城管工作人员。石潭镇主管政法工作的党委副书记谭鸿斌接受湖南经视采访时说,张某曾经是镇城管队工作人员,“他被解聘了,已经解聘有两三年时间了。”(6月27日,澎湃新闻)
“城管”,作为城市管理中一股不可或缺的重要力量,他们为群众出行方便,为整个城市市容市貌的改善起着关键性作用。但是近些年来,“城管”被恶意标签化、污名化,甚至落入了“说什么都不对、做什么都不行”的尴尬境地。在网上,“城管”就是“暴力、强势、无理”的代名词,只要新闻里涉及“城管”字眼,评论区里的网民总是通过各种充满敌意、谩骂的语言对“城管”进行语言攻击。诚然,网民达到了自己一时的“快感”,但是在没有事实依据的基础上,凭自己的“经验之谈”就胡乱推断,并对“城管”谩骂一通,着实让那些为这座城市付出辛劳的城管工作者寒心。
如石潭镇“6.24”案件犯罪嫌疑人张某,政府通报其曾系当地城管工作人员,但早已解聘两三年时间,但在新闻评论区里,质疑其依然是城管身份的网民有之,质疑其背后有靠山的网民有之,甚至还有网民质疑其与当地政府还有勾结。确实,犯罪嫌疑人张某的行径穷凶极恶,主动行凶致使一死一伤,也确实张某曾经是名“城管”,但他能代表的仅仅是他个人,他代表不了他早已离开了两三年的那支城管队伍,更不能被网民强行“冠名”,进而肆意攻击辱骂整个城管队伍,这是一小部分不理智网民恶意发泄的一种极端方式。
城管,有管理好市容市貌的职责,为了市民的出行顺畅,就必然会与占道经营的商贩之间产生摩擦、矛盾,一旦处理不好,冲突就在所难免,而经过网民的恶意发酵,不管城管是否有理,往往就变成了暴力执法的代名词,城管背上的恶意标签也就多了起来。但归根结底,城管也是为了工作,也是为了大家能够走在人行道上,而不至于因摊贩占道走在大马路上。因此,“城管”标签不是网民肆意对其进行人身攻击的理由。
作者:连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