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有消费者举报,在湖南岳阳市有一处存放食品的仓库,那里的工作人员将一些过期或临界过期食品的生产日期抹掉,重新打上新的生产日期进行销售,其中就有“旺旺”“达利园”“嘉士利”等知名企业的饼干等食品。(5月14日《中青网》)
临近保质期的食品,超市一般都是通过降价打折搞促销活动,对于已经过期的食品,往往都是退给经销商。至于经销商是否送到厂家置换最新生产的商品还是就地销毁,依然是未知数。新闻中的经销商为了减少损失,把退回来的商品重新打印日期,改头换面之后,再送到各个点出售,可消费者的健康安危谁来保护呢?
这些食品,无论营养、口味都不新鲜,有些变质的脂肪类食品还会因腐败滋生更多有害细菌,消费者吃下去,会造成呕吐下泄等症状,甚至严重威胁生命安全。民以食为先,食以安为天,这句话经销商未必不知道,可是在利益面前,抛弃了最起码的商业道德,昧着良心赚黑钱。
消费者购买经修改日期的商品不与之品质相符合,商家还涉嫌欺诈。日期被修改,已经触及相关法律。《食品安全法》第48条规定食品和食品添加剂的标签、说明书,不得含有虚假、夸大的内容。同时,《食品标识管理规定》第19条也明确规定“禁止伪造或虚假标注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的内容。理当受到法律制裁,可由于违法成本很低,让不法经销商胆敢以身试法,达不到威慑作用。
让人难以理解的是,一名消费者偶然的机会就轻易发现该经销商的非法行为,通过记者的暗访才让此事得以昭告天下,这除了一些商家法律意识薄弱外,那么,当地工商部门、市场监管部门怎么就不能发现呢?更让人气愤填膺的是,举报者向市场监管部门举报,监管部门里的“内鬼”就立马通知商家隐藏证据。
临近保质期和已过了保质期的食品,经销商修改日期后再次投放到市场中销售,这几乎成为行业中的潜规则。铲除这种违背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坑人作法,首先要改变目前容易涂改的日期打印方法,比如用压印替代喷墨方式,减少不法商家可乘之机;其次,食品回收以及如何处理需要建立追溯体制,以便监督;再者,为保护消费者权益和市场秩序,对利欲熏心的不法商家随意修改日期行为,要重拳出击,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营业许可证,唯有罚得倾家荡产,才不敢有丝毫侥幸心理。
http://news.youth.cn/sh/201705/t20170514_9756176.htm
杨应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