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昨从省车改办获悉,本月全省各级党政机关公车将喷涂统一标识,接受社会监督。公务用车统一标识包含“公务用车”四个字和一个所在地区公车违规问题专用举报电话。5月底前,除特殊用途车辆外,全省公务用车将喷涂公务用车专用标识,“亮明身份”上路。(5月9日楚天都市报)
湖北省在公务用车的车身上喷涂标识,配以统一监督电话,使公车身份公开化,便于老百姓一眼就认出公车,知道公车长啥样。旨在利于公众监督,防范公车私用和滥用行为。这一公车改革进程中的重要举措值得点赞。但笔者认为,公车“标识”只是杜绝公车私用第一步。内部的管控措施必须跟进,才能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做到取信于民。
其一,规范公务用车单靠涂上标识接受社会监督还远远不够,假如公众监督、举报了,处罚不处罚以及如何处罚又当如何?会否因为使用者的身份或是合理的理由而假公济私,却在处罚上“雨过地皮湿”,高高举起轻轻放下?所以,必须严格执行标识喷涂规定、严厉处罚违规行为、将违规信息公之于众。
其二,众所周知,在我国公车已经成为了一种身份的象征,领导干部外出公干,乘坐公车体现领导者的权威性。喷涂标识的公车是否有凌驾于其他车辆的优越感?可以一路绿灯,得到“礼遇”?交管部门在处理行车违纪方面的问题时,是否有厚薄之分?所以遏制公车私用首先是政府部门和领导自身的职责,公众的监督只是辅以。唯有做到言必信、行必果,才能发挥标识“徙木立信”的作用,有效遏制公车私用和滥用行为。
其三,规范公务用车也并非喷涂统一标识一条路。现代科学技术的发展,车辆相关配套的监控手段,都比较先进和齐全。政府也完全可以在公务车上安装行车记录仪,主管部门在公车值班调度室设立车辆定位系统。若这些设施到位后,没有社会上的群众监督,每辆公车跑路程的多与少、用车的时间段,是不是符合公务用车的取向,一看就比较明了。然后在内部管控考核动真格的。所以,在规范公务用车问题上,不因循守旧跟在其他城市后面,也应有创新的举措。
(李六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