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有市民向晨报84701110热线反映说,南京高新区一村庄拆迁时,全村160多对夫妻,上至八十多岁老两口、下至刚结婚不久的小夫妻,绝大多数都离了婚。事情真的如此吗?晨报记者对此进行了调查。(3月2日 《南京晨报》)
“集体结婚”的事情很多,而 “集体离婚”的似乎并不多见。南京高新区一村庄160多对村民为多得拆迁补偿上演的“集体离婚”,把离婚村民推到了舆论的涡旋中心,公众将“见利忘情”争先恐后离婚的村民吐槽得一塌胡涂。
离婚是夫妻之间由于感情破裂、丧失共同生活基础等原因而需要通过法律部门给予解除婚姻关系的民事行为,是对自己、对家庭、对社会都极为严肃的法律行为。而在补偿利益的巨大诱惑下,南京高新区某村村民婚姻底线完全失守,传统道德碎了一地,一边倒地选择了闪电式 “假离婚”,不约而同地集体做了项危险游戏,确实不应该。这是人性的趋利性使然,只不过在此得到暴发性淋漓尽致的凸显。
俗话说,一个巴掌拍不响。说归说,骂归骂,平心而论,“集体离婚”,不能只苛责村民,从一定角度上说,真正的幕后推手或总“导演”,应该说当地政府,更准确地说是制定拆迁相关政策的公务人员。
因拆迁逐利引发离婚的案例,这些年来,全国各地时有发生,见诸报端或网络的相关新闻也层出不穷,仅南京本地眼皮底下的江心洲、江宁、浦口等地也曾经出现类似现象。南京高新区政府相关部门公职人员并非天外来客,对诸如此类的事情,应该早有所闻,不会不清楚。既然有前车之鉴,为何不引以为戒,怎么在制定相关政策时不通盘考虑,精心谋划,偏偏要留下显而易见的政策性漏洞。既然留下了空子,群众钻空子自然在所难免。
随着城镇化建设进程步伐的加快,各地征用土地、房屋拆迁随时都在进行,“土地财政”、“拆迁经济”背后潜藏的五花八门的巨大腐败难以估量。南京高新区此次拆迁补偿政策中,有无特意预留权力范围内自由裁定空间,为以权谋私、中饱私囊埋下伏笔的可能,值得追问。
赤裸裸地舍婚趋利“集体离婚”,的确令人不耻,媒体与舆论在穷追猛打“见利忘情”村民的同时,别忽略了对制定政策的当地政府相关部门的拮问:本可以不留的漏洞何以洞开?轻而易举便能堵住的口子,为啥不及时“缝补”?深藏其中有无不可告人的隐情或腐败?其实,避免村民在拆迁中离婚成风,只要政府部门对政策严格把关,将以一家一户为单位的补偿规定改为以常住户籍人口 “人头”数为单位进行补偿,便迎刃而解,即便村民利令智昏将一个家庭拆成多个家庭,也无济于事。
言 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