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报道,3月的第一天,江苏省13个地级市都出现了7级以上大风。因为这场大风,倒塌的塔吊和广告牌造成3人死亡。看起来,这是一场天灾。但是,仔细想想,这何尝不是一场人祸?
3月1日下午出现在江苏全境的这场大风并非没有征兆,各地气象台早有预报。天空还会刮风,甚至还会刮更大的风,这是一个生活常识,我们不能把所有的罪过,全都推给老天爷。只有未雨绸缪,认真反思,才能避免悲剧再度上演。
事实上,广告牌致人伤亡的悲剧,几乎每年都在上演。
2016年7月16日下午,郑州市嵩山南路阳光四季城小区北侧,一装饰公司3米多高的门头广告牌突然坠落,路边玩耍的两名6岁多小女孩被掩埋,造成一人轻伤一人重伤。
2015年8月11日,在安溪县凤城镇新安西路,30岁的谢女士带着8岁大的儿子走在沿街店铺下,突然路旁一运动品牌专卖店的广告牌瞬间坠落砸中谢女士,致其送医过程中不治身亡。8岁大的儿子就在母亲身旁,目睹了这悲伤的一幕。
广告牌砸死人的悲剧实在太多。笔者在百度搜索了一下,键入“广告牌砸死”,一共有301个新闻,有超过30万个页面。问题之严重,可想而知。
据海南日报报道,海口市政市容委曾经对该市滨海大道、海府路、凤翔路、龙昆路、海秀东路的违法户外广告和招牌进行了统计,共有违法户外广告和招牌3844块,面积在8万平方米左右,而经过审批许可设置的只有297块,还不到10%。这个数字着实吓人。
除了违章设置的广告牌,不少城市的上空还有各种违章建筑,比如,建在楼顶的阳光房,比比皆是,大多属于住户私自搭建,质量很难有保障,一旦遭遇恶劣天气,都是悬在人们头顶的定时炸弹。
治理违章建筑和违章设置的广告牌,需要相关部门负起责任。俗话说得好,罗马不是一天建成的。这些违章建筑和违章广告牌之所以能够堂而皇之的长期存在,说得轻一点,是有关部门没有尽到监管责任,说得重一点,就是有关部门渎职。现在,广告牌砸死人了,要不要追究他们的责任呢?
(张卫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