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在查处腐败案件中发现,贪官在搞“权色交易”中,给“勇于献身”情妇的回报,除了金钱、房子、车子等“硬通货”外,还有送官帽子的“软通货”。这种“官员提拔情妇腐败”的现象,应当引起我们的足够的关注。
贪官提拔情妇的事例并不鲜见:广州市原副市长、增城市委书记曹鉴燎,在1999年任广州天河区委书记期间,与该区人事局某科级女干部发展为情人关系,曹一边与其缠绵,一边送官帽子,至2013年12月曹鉴燎案发,这位情人的官帽已大到副厅;南京市市委原副书记、市长季建业,在主政扬州时,就向多名情妇大送官帽子,市政府办公室女打字员被他一路提拔到市发改委副主任,市委招待所服务员被提拔至瘦西湖景区管委会任职,扬州市郊区双桥乡党委书记金秋芬被一路提拔至市环保局长;江西省萍乡市原档案局局长、党组书记饶本春,在任市房管局局长期间,将其情妇、某广告公司女老板钟某提拔为市房地产协会秘书长…….(见2月21日法制晚报)
“官员提拔情妇腐败”,破坏了选人用人制度。本来,提拔任用干部有一套完整的制度、规定和程序。但由于对“一把手”监督的严重缺位,虽然应该走的程序可能都走了,但在一些干部的任用上却体现的却是“一把手”的个人意志,这就使干部选拔任用制度形同虚设,或者说遭到了破坏。官员提拔情妇这种腐败行为,对大多数干部来说是不公平的。特别是使那些经过艰苦复杂环境和多岗位磨炼、“做老实人、讲老实话、办老实事”的干部,丧失了公平竞争的机会。官员提拔情妇这种腐败行为,还会对党和国家的事业造成巨大损失。给一名普通的打字员、招待所服务员戴上一顶县处级官帽子,不仅因其能力所限戴起来很吃力,而且违背人民的期望,不利于工作和事业。
要整治“官员提拔情妇腐败”,必须做到信息公开、程序透明,制定清晰具体的标准与程序,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接受人民群众充分监督,真正使干部任用做到公正、公开、公平。只有如此,才能防止贪官掺杂私货,使干部提拔任用令人信服。这其中,信息公开透明乃重中之重。正如中中央党校政法教研部教授林喆指出的,“选任干部在公示的时候必须写清楚,谁推荐的、谁提拔的;对‘破格’提拔的,尤其应该写清楚提拔理由和以往政绩。”
在各种腐败现象中,选人用人腐败是最大的腐败,也是一切腐败之源。据此,对“官员提拔情妇腐败”的现象,不仅需要引起高度重视,而且需要采取有力措施加以整治,以营造一个公平公正清明的选人用人环境。
作者:侯文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