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虐童事件频发,监管应有震慑力
2017-04-25 17:15:00  来源:钱江晚报  作者:陈进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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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猛摇身体、打头、扇耳光,把孩子强按在厕所里,威胁拉到裤子里就让他吃掉……院长言传身教如何打孩子,多名老师抽孩子耳光或拿木棍打人,称“为让他发音哭出来。”这令人发指的一幕幕发生在南昌希望言语康复语训中心。

  一直到被曝光,该院院长还称“自己是做好事”,院方也是受害者。“暗访记者待了十多天,爱心温暖的画面不拍,专门挑那些刺眼的博眼球。”

  我们很难想象一个童年遭受到虐待的孩子,他的心理会有什么样的阴影,更何况受虐者还是聋哑儿童。而对于这些孩子会留下怎样的心灵伤害阴影,也许这些老师根本不在乎。甚至这里的老师并不认为这是虐待,而是为了孩子们好,“因为他不会发音,是让他哭出来,声音就会大一点。”老师没有资格证,没有经过专业特教训练,这样一个如地狱般的教育机构竟然存在了20多年。这样缺乏师德的人坐到院长职位,这也暴露出相关部门对聋哑儿童教育方面的疏忽。

  就在前一阵,沈阳一幼儿园老师虐打聋哑孩子也被曝光。为什么这样的事屡屡发生?数据显示,6岁以下听障儿童在中国有13.7万,并且每年新增2.3万。而特殊儿童教育机构严重供给不足。有专家不完全统计,不仅是城乡之间、区域之间不均衡,全国仍有589个30万人口以下的县没有特教学校,而且不同教育阶段、特殊教育所关注残疾儿童的障碍类别也不均衡。南昌市残联工作人员也表示,现在还不能直接关闭培训机构,由于具有相关资质的培训学校规模有限,如果一旦关闭,其中的50多名聋哑孩子就有可能面临无学可上的情况。这就是为什么院长坚信自己是在做好事的原因。

  而民营特殊儿童教育机构缺乏监管,是悲剧发生的根源。我国民营特殊儿童教育机构在申请开办时,此前需要到民政局登记,并挂靠在有关部门下面,受其监管;但随着民营特殊儿童教育机构的迅速发展,政府放宽了对其管制,使部分民营机构不再需要挂靠到有关部门下面,并不再受其监管。这样,监管的责任就转移到了残疾人联合会等行业协会上。并且尽管我国已经出台《未成年人保护法》,但其中规定多为原则性,可操作性不强。当家长发现一些老师虐待孩子的时候,就算进行举报和告发,得到相关部门处罚的违规人员,其实并没有付出很多代价。毫无震慑力的违法成本,很难对违规的幼教人员起到遏制作用。正因为如此,虐待儿童事件才频发。解决特殊儿童教育问题的关键还在于儿童权益保障机制和相关问责机制的完善。

  有网友说,这是现实版的《熔炉》。韩国国会竟然为此特别通过了熔炉法,加强了对残障人士和未成年人性侵犯案件的惩罚力度。最后用《熔炉》中的一句话来结束本文:“不要用满腔的愤怒和眼泪结束,要凝视真实直到最后,重要的是永远记住真实,这才是拯救希望的稳固的根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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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孔婧 崔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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