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论
除夕已至,又到了“爆竹声中一岁除”的节点。但让人喜闻乐见的是,“不以鸣鞭辞旧岁”,已成为越来越多市民的自觉。
两则报道可为佐证:一是北京市社情民意调查中心日前对1000位常住市民开展了随机调查,被访市民中,82.9%表示今年春节期间在北京不打算燃放烟花爆竹,比去年同期上升6.4个百分点;打算在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的占15.7%,比去年同期下降7.3个百分点。
二是自1月22日北京三环外的烟花爆竹零售网点陆续开售后,受橙色、红色重污染预警禁售禁放规定等因素影响,不少摊主首日销售情况冷清。
自觉“禁放”者比例增加,烟花爆竹销售遇冷,说明不放鞭炮的社会共识度在提升。在北京“禁改限”的第12个年头,这态势熨帖人心,它也与近期空气污染预警频发的情势之需契合。
表面上看,放不放鞭炮是个体选择,可放鞭炮有着公认的负外部性,比如加剧空气污染(气象部门就表示,北京春节大部分时间不宜燃放烟花爆竹),噪音扰民(高分贝的“春节序曲”,会对老人、小孩造成惊扰),制造垃圾,还有造成意外的风险,“湖南1·24烟花爆竹事故”就殷鉴在前。
环境、秩序、公共安全,本质上都是公共品。所以个人放鞭炮,负面影响是渗入公共生活里层的,它制造的是“公害”,拉低的也是公共生活质地。而最终,燃放者也无法将自己从“鸣鞭代价分担者”中摘除。毕竟,鞭炮燃放所致的霾,不会画地为牢,还以遍布的方式逼着人们“共呼吸”。
我们都是鞭炮燃放的受害者。有人说,鸣放鞭炮是民俗,但它作为民俗的社会效益,已呈现出“边际报酬递减规律”,在空气已成民众首要需求的背景下,更被其污染危害所冲抵。
“城市,让生活更美好”,但如果人们不去以命运共同体意识,以守护更好的公共生活的名义去呵护那些美好,那“让生活更美好”就是奢望。在这方面,即便是那些占比不高的鸣鞭派,也要尽其本分、努力改变弊习。
□侃人(媒体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