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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虎咬人,我们最该做的绝非“嘲讽”
2017-01-31 09:01:00  来源: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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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社论

  同情人还是同情老虎,是个伪命题,将两个问题人为对立,是在有意无意地将怒火引向不幸者,增加其罪责。

  宁波老虎咬人事件有了后续进展。宁波东钱湖旅游度假区管委会1月29日晚证实,涉事男子张某事发当天下午未买门票,先后翻越两堵3米高的围墙,钻过铁丝网,进入老虎散放区后最终发生意外。死者家属则称,就算人是从后面翻进去的,也是动物园管理不当。

  张某遭虎咬视频传出后,一阵“咬死活该”、“老虎可怜”的舆论风暴由此掀起。

  在节日当口,面对这样的惨剧,哪怕内心有再多的“怒其不对”,也不宜摒弃基于人本原则的起码悲悯。要知道,尊重逝者,哪怕只是出于一种“仪式化的哀悯”,也是一条基本的公共行为规范。一个不能约束自己的言论边际的人,即便挥舞着规则的大棒鞭挞别人,又如何让人相信他自己会是规则的模范遵守者?

  就舆情而言,那些“逃票该死”之类的说法,是完全错误的。同情人还是同情老虎,也是伪命题,将两个问题人为对立,也是在有意无意地将怒火引向不幸者,增加其罪责。

  这本是人类社会无需讨论的问题:纵然老虎死得“冤”、值得同情,也不影响掉进“虎穴”的遇难者亦值得同情。

  是的,挑战规则要付出代价,但这代价跟“死”之间隔着太多的不可知与难控因素,比如翻墙翻进的是老虎散放区等。张某固有过失,但承受的代价够沉重,虽然老虎凶猛是其本性,可张某终归不幸,再用“作死”“该死”的审判式话语对其嘲讽,也是人性层面的逾矩。

  此时此刻,讨论分析动物园的事前防范、事后救助是否存在疏漏,谁应承担怎样的法律责任,仍在待解的问题集合之内,但或许已非最有价值的命题。张某存在逃票、擅闯的行为,理应为其后果承担最大责任。而动物园方的管理责任是否应涵盖对极端个例的安全无虞兜底,仍需探究。相信动物园管理方和张某亲属会在民法框架内,妥善解决好善后事宜。

  但作为一起公共事件,不应满足于民事争议的解决,更不能止于“隔岸观虎”,因为漠视规则、不守底线绝非张某一人独有,作为惯常现象,此类弊习已深刻地塑造着我们这个社会的秩序形态。

  这并非泛化的“我们每个人都是那个逃票者”式的抽象拟喻,而是言指我们无法讳认的现实:很多人都认同要有规则意识,但可能只是“嘴上认同,行为上很诚实”。

  规则关乎文明。中国传统文化中,也有基于儒家纲常伦理、农耕熟人社会和封建宗法秩序的“规则”,但现代文明语境中的规则,是一套完全不同于传统社会的崭新体系,对其制定和执行程序都有严格要求,必须具备内植于普罗大众生活日常的平等、开放、包容等品格。

  规则的落实要靠外在的强制和干预,更依靠内在的信服和自觉,特别是内心的敬畏。如果规则的执行变成身份的博弈,规则的效力会随着场景的差异而不同,那这样的规则注定无法担起勘定行为边界、守护公序良俗、保障生命伦理的重责大任。因为规则治理是“平之如水”的整体,哪怕细微处的失守,都可能导致整个规则体系的蚁穴之溃。

  一旦不守规则成习惯,危险可能不会每次都冒出,但风险炸弹就埋在那。张某之不幸在于,遇上“炸弹”被引爆。

  从网络上激荡的言论看,或许我们社会中的多数对遵守规则有很高期待。但如何突破对待规则的利己主义,让规则成为全社会自觉的行为边界,才将真正决定着以后类似悲剧是否还会再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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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马燕 崔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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