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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别人”岂能沦为行政后果的“背锅侠”?
2017-07-12 09:45:00  来源:中国江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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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前,有媒体报道说,针对网络上流传的“枣庄市在创卫中发出《致广大出租车驾驶员的一封信》”,要求当地出租司机在创卫专家来枣庄市暗访时通过专用暗号及时报告一事,枣庄政府新闻办发布了有关情况说明,证实确有其事,同时称此信系创卫办个别工作人员擅自所为,言外之意这封信并不是创卫办印发给出租汽车司机。(7月10日光明网)

  诚然,枣庄政府新闻办以官方权威的姿态回应了舆论媒体质疑,可字里行间把责任推卸给个别工作人员,将有责单位置身事外的官方语气,非但没把问题讲明、症结理清,反而增添了混淆视听的嫌疑。暂且不论“此信系创卫办个别工作人员擅自所为”是否属实,就有责单位和负责官员是否私相授予,抑或毫不知情,只能打个问号。“又拿个别工作人员充当‘背锅侠’?”网友看似调侃的背后,实则发人深思。就此而言,一旦官方解释得不到民意正面回应,累及的必然是政府或其部门权威与公信。

  毋庸讳言,近年来,诸如辅警、城管频陷“临时工门”成为替罪羊,“个别工作人员顶雷”沦为背锅侠等事情饱受诟病,缘何如此?揆诸现实,确有“临时工”“个别人”因行政行为不当造成社会不良影响,给公众和媒体留下“乱作为”的印象。可但凡出现个事故、过失,一些部门就习惯性推责给“个别人”“临时工”,长期以往,必然引起公众“习惯性质疑”。“个别人”往往只是一个单位的办事人员,既非决策者也非负责人,用“临时工”“个别人”推卸责任,“一推了之”的做派实则与法定问责制背道而驰。

  所谓行政问责制,是指一级政府对现任该级政府负责人、所属各部门和下级政府主要负责人在所辖部门和工作范围内由于故意或过失,不履行或未正确履行法定职责,以致影响行政秩序和行政效率,贻误行政工作,给行政机关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行为,进行责任追究。简单来说,问责的对象是政府或其部门的负责官员,言及于此,把行政后果简单归咎于“个别人”绝非有责单位应有之举,枣庄市创卫办负责官员也必将难逃其咎,拿“个别人”来“顶雷”,不仅会让公众看了晒然一笑,更折损了党委政府声誉与形象。

  “这封信”究竟能发挥多大作用?想来与枣庄市创卫能否成功并无关联。但创卫办此番举动的背后,却折射出对自身创卫工作不自信。故此,笔者奉劝,与其在“通风报信”上做无用功,不如在创建工作中下硬功夫,否则,真待创卫专家暗访之时,怕是再多的“个别人”去“顶雷”也于事无补。

  云飞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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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胡波 崔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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