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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花公款理所当然”,该打!
2017-07-11 15:3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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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6年11月,四川省广安市委第一巡察组在对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开展巡察时发现,其下属单位市安监局原党组成员、市矿山救护大队原大队长、市安全生产宣教培训中心原法人代表仲维华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私家车路桥费、维修费、加邮费都算在单位头上,一家人吃一顿火锅108元也回单位报销,买手机、到美容院消费、旅游等等,都用公款报销。在他看来,作为单位的一把手,花公家的钱理所当然,吃点用点不算啥。(7月11日 澎湃新闻网)

  在单位食堂吃饭花3块钱都不打卡,一家人吃顿火锅108元也得回单位报销,不得不说仲维华是一把持家的好手,可是他的精打细算用错了地方。如若是对单位开销多用心,即使再抠门也会赢得掌声,但是把公款揣进自己腰包,即使是一分钱也不应该,被抓了也是“活该”!

  仲维华严重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纪律,次数密集、花样繁多,对于这一切他给出的回答是“理想信念动摇”。落得今天的下场是他咎由自取没错,但是一句“理想信念动摇”不能搪塞过去,群众也不会轻饶他,因为他贪污和挪用的公款,每一分都是老百姓的血汗钱。这种“取之于民,用之于己”的做法该遭到唾弃。

  在贪腐事迹败露后,面对党纪国法,仲维华知道忏悔了,可是在这之前他却得意得很,甚至认为作为单位一把手,花公家的钱理所当然,吃点用点不算啥,这是多么可憎可恨的想法。自古以来多少王朝、政权倒在了“腐败”二字之下?值得庆幸的是,像仲维华这样的蛀虫只占党员干部的极少数,否则我们的党和国家也是岌岌可危的。

  “千丈之堤,以蝼蚁之溃”,纵然贪腐之流是极少数,我们也不能掉以轻心。无论是老虎还是苍蝇,不管是报销几百元买盐皮蛋还是侵吞几万元公款,只要是花公款,都该打!

  ------------------ 王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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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胡波 崔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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