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网友发视频称在零食店遭遇“辣条刺客”:价签上写着0.17元,看似便宜,结账才发现是以克为单位,换算下来相当于85元一斤,实在太贵。
零食不是黄金、钻戒,计价单位不写“千克”而写成“克”,这存心是想诳消费者,利用一些消费者称重后即便发现太贵也不好意思退货的心理挣昧心钱。对这类通过给消费者“挖坑”实现变相“宰客”的滑头奸商,有关部门应加强市场监管,规范商家的价签设置,让消费者放心买。文/袁媛 图/曹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