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文明办、文化和旅游部、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发布《关于规范网络直播打赏 加强未成年人保护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要求,禁止未成年人参与直播打赏;严控未成年人从事主播;网站平台应在本意见发布1个月内全部取消打赏榜单,禁止以打赏额度为唯一依据对网络主播排名、引流、推荐,禁止以打赏额度为标准对用户进行排名。
一些社交平台设立各种排行榜、发起各种超话,甚至挑拨粉丝群体对立互撕,借机大肆收割流量。更有平台,为了吸引流量,主播越来越“年轻化”,甚至都有未成年人参加;内容越来越“低俗化”,以性暗示、软色情等“擦边球”行为诱惑“打赏”,虚假手段炒作“网红”诱导消费、攀比打赏,侵蚀正确价值观,也污染社会风气,更影响未成年人人生观的形成。
目前有大量年轻人活跃在各大短视频平台,如果对粗俗的内容听之任之,对错误的价值观放任自流,则不仅不利于短视频行业的长期健康发展,更不利于青少年形成正确的价值观。相关数据显示,未成年人在直播打赏的用户中占至少十分之一的比例。很多未成年人的打赏行为未得到监护人同意,由此引发不少维权纠纷,引起社会各方担忧。治理网络直播打赏乱象,引导网络直播行业健康发展,已经成为重要社会课题。
此次出台的《意见》,要求严格落实实名制,禁止为未成年人提供现金充值、“礼物”购买、在线支付等服务。网站平台不得研发上线吸引未成年人打赏的功能应用,不得开发诱导未成年人参与的各类“礼物”。一旦发现违反者,“从严从重”出手处理,直至关停直播业务,追究平台责任。直播打赏套路深,监管更要“高一尺”,让违法违规直播无处遁形、无利可图,不断延伸监管链条,从内容监管向打赏机制等相关环节的规范不断拓展。当此之时,需要规范各个网络平台的打赏机制。网络直播平台还要做好“守门员”,既要守好入口关,对主播群体及其行为加强审核,也要把好出口关,完善平台内容审核机制,不能让“青少年模式”形同虚设。
治理网络直播打赏乱象,旨在规范引导网络直播行业健康发展。对于监督部门来说,还需要整治网络游戏账号实名注册制度和未成年人防沉迷措施落实不到位等问题,严格规范网络游戏诱导未成年人进行充值打赏、购买装备等付费行为;对于企业来讲,走出“唯流量”的误区,努力供给更多更优质的内容产品,才能真正为社会发展贡献力量,为青少年打造一个更加清朗的网络环境。
在奔向美好生活的时代,决不能让乌烟瘴气污染青少年的求知途径和价值观念。规范网络直播打赏,平台和监管双向发力,为青少年撑起一片晴空,让互联网更好为青少年的健康成长服务。(李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