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连日来在全国各地引发热烈反响。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实现法治和德治相辅相成、相得益彰。”新时代,在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进程中,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法律与道德协同发力,不仅是国家治理的重要任务,也是国家治理能力的重要体现。
法治是国家治理现代化的“刚性”依托。法治兴则国家兴,法治衰则国家乱。重视法治,则国泰民安;忽视法治,则国乱民怨。现在,我们正处在历史的关键节点,面对有可能出现的各种新情况新问题,需要法治来提升国家治理效能。如电子商务领域暴露出的强制捆绑搭售、退还押金困难等问题,《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应时应势出台,对群众在网购中遇到的具体问题作出明确规定,对商家经营行为进行刚性约束,既保护了消费者权益,也规范了电商行业发展。一个现代化的国家,必定是依法治理的国家。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必须要将法治置于基础地位,贯穿于治国理政的全过程。
德治为国家治理现代化的“柔性”保障。与法治的事后处理或惩罚不同,德治重在教民、化民,提高人们的道德自觉,实现问题前端预防。我们要加强道德建设,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提升全社会思想道德素质。在日常执法中让群众主动配合执法,带动身边人自觉守法,这种“润物无声”的柔性执法方式,可以有效预防执法过程中争执纠纷的发生。我们要不遗余力地推进德治工作,发挥道德的教化、引导作用,促进社会良好风气逐步形成,保障国家治理朝着现代化不断迈进。
德治与法治协同发力,助推国家治理现代化迈入坦途。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一个鲜明特点,就是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强调法治和德治两手抓、两手都要硬”。如在食品安全治理过程中,运用德治引导企业树立诚实守信的商业道德,运用法律手段惩治失信行为。道德是约束行为的第一准则,而法律是守护社会公正的最后一道防线,两者强强联合,才能实现维护市场交易公平和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双重保障,达到更理想的治理效能。因此,只有坚持德法并举、协同发力,国家治理的现代化步伐才能更加稳健、铿锵有力。
法安天下,德润人心。法治离不开道德的滋养,德治也离不开法律的保障。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应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并举,推动法治与德治“同频共振”,使其成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坚实力量!(文/徐冉 图/张仁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