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7日是第七个“全国扶贫日”,决胜脱贫攻坚已进入冲刺阶段,“脱贫”之际话“扶贫”,是必要,更因重要。
时间是最忠实的记录者,也是最客观的见证者。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一个不能少;共同富裕路上,一个不能掉队。只有不断创新“扶贫”举措,巩固脱贫成果,才能提高“脱贫”成色。
带领人民摆脱贫困,实现全面小康,寄托着中华民族几千年来的希冀,也浓缩着近百年来中国共产党人矢志不移的初心,孜孜以求的情怀。经过多年努力,贫困人口将全部过上“两不愁三保障”的生活。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家庭也在党和政府关心关爱下,重新走上生活正轨。然而,低收入户毕竟底子薄根基浅、自身“造血”能力不强,容易在遇到家庭变故或其他影响时返贫。因此,即便全部脱贫,也要扶君“上马”再“送一程”,设立“过渡期”,让脱贫攻坚政策保持总体稳定,从体制机制上保证“脱贫不脱政策、脱贫不脱帮扶、脱贫不脱责任”落地落实。
脱贫具有动态性,因时而新、因地而异,这对扶贫工作提出了更新、更高要求。2020年以来,新冠肺炎疫情一定程度上影响了脱贫攻坚节奏,带来了新的挑战。各地各部门坚持脱贫攻坚正确方向,确保目标不变、靶心不散,纷纷结合自身实际,出台实招、硬招、妙招,创新扶贫举措。抓紧建立完善防止返贫的监测和帮扶机制,提前做好针对性的帮扶指导,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要像探照灯一样,照准、照亮具体帮扶对象最为关切的问题源点,并将监测体系细化、量化,全程化。如一些地方出台“低收入农户及边缘户动态监测月报制”,强化了返贫监测预警机制;实施“健康扶贫”工程,为建档立卡低收入户设立“特殊医保”,破解因病致贫、因病返贫之“痛”。
这一轮的脱贫攻坚绝非简单的“数字脱贫”,而是底线任务和标志性指标。消除贫困是基础,寻求根本性的脱贫才是关键。因此,必须创新建立常态帮扶举措,增强脱贫群众的造血能力,为其解决后顾之忧。要立足产业谈发展,接续推进全面脱贫与乡村振兴的有效衔接,让乡村振兴顶层设计与精准扶贫微观施策互融促进,为高水平建成全面小康注入源源动力。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脱贫摘帽不是终点,而是新生活、新奋斗的起点”。只有让贫困百姓在日常生活中感受脱贫变化,享受扶贫成果,才能共同创造更加美好的生活,共同奔向更美好的明天。(文/杨炎 沙画/仇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