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7-22 10:29:00  来源:中国江苏网  作者:马华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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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优者奖”释放更多积极效应

近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主持中央政治局集体学习时强调,“要推动形成能者上、优者奖、庸者下、劣者汰的正确导向。”鲜明地提出“优者奖”,既是对“能者上”的深化,又是对“能者上”的重要补充。用好“优者奖”,有利于进一步激励广大干部担当作为。

“能者上”是组织上对干部的最大信任和褒奖。但实际工作中,由于岗位性质、职数限制、标准程序等原因,“上”相对来说要求较高、周期较长,往往有一定的滞后性,而“优者奖”则可以做到更加及时。结合干部的一贯表现,根据平时考核、年度考核、任期评价,给予阶段性的表彰奖励,能够及时肯定工作成绩、树立先进典型,发挥示范作用,有效调动和保护干部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避免在“等位置”“熬资历”中消磨干事创业的激情。

“能者”的识别涉及因素多、难度大,而“优者”的评判则不必面面俱到,可以是一时一事的突出表现,也可以是一定时限的综合考量。相对而言,“优者奖”可以更灵活一些,可以是即时奖励,也可以是定期评奖;可以是综合奖励,也可以是单项表彰;可以是物质奖励,也可以是荣誉表彰;可以奖励集体,也可以奖励个人。综合用好 “优者奖”,还可以为轮岗交流、提拔使用甚至“破格提拔”打实基础、提供依据。

“优者奖”,也意味着非优者不可奖,这就要求在“奖”的评定过程中,必须坚决排除各种干扰,避免出现“奖者优”的变异,并破除论资排辈的潜规则,自觉坚持以实绩论英雄,让实干的导向蔚然成风。在名额分配时,打破固定比例限制,对真正“优者”应评尽评,不搞平衡照顾;在人选考量时,坚持以实绩实效说话,对真正“优者”当评则评,不搞轮流坐庄,让“优者奖”的积极效应得到充分释放。

(作者:马华平 泰兴市委组织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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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袁中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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