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苏在全国率先出台《关于加强知识产权全链条保护法律服务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进一步用法治方式和手段破解知识产权保护难题,为知识产权全链条保护厚植法治土壤、织密法治防护网、提供法治利器,也为今后全国强化知识产权保护法律服务工作提供“江苏经验”。
知识产权是发展的重要资源和竞争力的核心要素。长期以来,江苏始终把知识产权作为推动高质量发展、构建新发展格局的重要支撑,不断完善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服务全链条,全力打造知识产权高地。截至2020年底,全省万人发明专利拥有量达36.14件,居全国省区第一。知识产权保护示范园区建设,知识产权优势示范企业创建,知识产权试点示范高校,知识产权军民融合试点等工作均位居全国第一位。知识产权日益成为助推江苏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动能,知识产权保护服务正在成为江苏营商环境的靓丽名片。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也是知识产权保护最根本、最有效的手段。近年来,我国知识产权事业取得了历史性成就。同时,也存在一些薄弱环节。如,知识产权相关法律法规尚需进一步健全完善,仍存在侵权易发多发、维权难的现象,行政执法机关和司法机关的协调有待进一步加强,等等。“十三五”期间,江苏法院审理的知识产权案件数量、知识产权行政管理部门查处的专利商标违法案件数量均大幅增长,知识产权纠纷呈逐年上升趋势。中小企业知识产权保护意识淡薄,专业能力不足,投诉难、举证难、维权难等已成为业内公认的痛点难点。
知识产权保护是一个系统工程,覆盖领域广、涉及方面多。为此,《意见》坚持问题导向、需求导向,围绕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服务全链条,聚焦优势产业链、创新链,整合律师、公证、调解、仲裁等法律服务资源,提出“到2023年,在全省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基础之上,基本建成‘平台+队伍+产品’全要素、‘事前+事中+事后’全链条知识产权保护法律服务体系”的总体目标,力求在法治轨道上为破解热点难题、整治顽瘴痼疾把脉开方,努力打造知识产权法治保障高地。
加强知识产权保护,首先要提高全民知识产权保护意识。但在现实生活中,不少企业对知识产权保护什么、怎么保护、找谁保护、通过什么途径保护却不甚了解,不知从何入手。此次出台的《意见》中对这些问题都有详细指引。构建“双循环”新发展格局离不开知识产权强保护。《意见》同时提出要依托江苏16个海外法律服务中心,建强用好扬子江国际商事调解中心、江苏(南京)国际商事仲裁中心等法律服务平台,“提升江苏知识产权法律服务国际竞争力”,这将为“走出去”企业解决“知识产权保护”之忧。
知识产权保护意识不断增强,全链条保护法律服务体系不断健全,将进一步激发全社会创新活力,为推动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提供更有力的保障。(尹贵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