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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微执法”要有力度和温度
2020-05-13 08:48:00  来源:中国江苏网  作者:胡 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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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窗抛物、乱扔垃圾,随地吐痰、随地大小便,遛狗不牵绳、不清理粪便……说起来不是什么大事,但长期以来,这些看似很小的不文明行为已经成为痼疾,纠正起来并不容易。近日,无锡市通过“小微执法”行动,有效地遏制这些令人头痛的“小微违法”行为。

无锡首先出台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解决不文明行为治理中“无法可依”的问题。实施一年之后,再来解决落实到位的问题。对不文明“小微违法”行为进行执法时,注重证据采集,通过现场巡查直接摄像取证,联系当事人后进行处理。处理时既不轻描淡写,也不“用力过猛”,先警示教育,再落实处罚,然后让被处罚人来现场做城市管理志愿者,确保每一个“小微违法者”都能心服口服。

对于“小微违法”行为,国内外有两类应对措施。一种办法是重典治乱。新加坡、德国、日本等都是采用重罚严惩的手段维护城市文明,国内一些城市也尝试过。但这种“一阵风”式的突击治理往往是“水过地皮湿”,回潮很快,无法取得长效。另一种办法是“温柔”说教。通过文明倡议、文明宣言等,号召大家遵守社会公德,虽然也取得一些潜移默化的效果,但总体来说效果太慢。

孔子说“道之以德,齐之以礼,有耻且格”,司马光说“销恶于未萌,弥祸于未形”。真正告别不文明行为,归根到底要靠公民法治意识和道德素质的提高。眼下,纠正市民不良行为、提高市民文明意识,是我们改善软环境、深化文明城市建设的重要内容。这个过程中如何把握住“度”很重要,轻了无甚效果,重了又难以持久。政府职能部门的治理行为首先必须有法可依,在此基础上勤于执法、敢于执法,与不文明的行为较真,同时在法治的框架下进行处理,这样才能推动法治基础上的道德自律。(胡 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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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孔婧 袁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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