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日出版的第23期《求是》杂志,将发表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的重要文章《坚持、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国家制度与法律制度》。文章指出,我们要在坚持好、巩固好已经建立起来并经过实践检验的根本制度、基本制度、重要制度的前提下,坚持从我国国情出发,继续加强制度创新,加快建立健全国家治理急需的制度、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必备的制度。要强化制度执行力,加强制度执行的监督,切实把我国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国家制度和法律制度,植根于中华民族5000多年文明史所积淀的深厚历史文化传统,吸收借鉴了人类制度文明有益成果,经过了长期实践检验。这是一套行得通、真管用、有效率的制度体系,保障我国创造出经济快速发展、社会长期稳定的奇迹。
坚持党的领导的优势。70年来,正是因为始终在党的领导下,集中力量办大事,国家统一有效组织各项事业、开展各项工作,才能成功应对一系列重大风险挑战、克服无数艰难险阻,始终沿着正确方向稳步前进。放眼世界,欧美发达国家用了将近300年,才使10亿左右人口进入现代化。我们不仅可以用几十年时间赶超世界先进水平,更致力于人的全面发展、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实现。我们之所以能创造世所罕见的经济快速发展奇迹和社会长期稳定奇迹,是因为党领导人民建立和完善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不断加强和完善国家治理。
保证人民当家作主的优势。我国国家制度深深植根于人民之中,能够有效体现人民意志、保障人民权益、激发人民创造力。人民当家作主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特征。普通农民申纪兰能影响国家根本大法的修订,农民工、快递小哥等能参与国家大计的共商,中国式民主让人民更好当家。健全人民当家作主制度体系,推进协商民主广泛、多层、制度化发展,以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为保障,集协商、监督、参与、合作于一体,实现了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的有机结合,体现了人民当家作主的本质要求。
坚持全面依法治国的优势。坚持依法治国,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为解放和增强社会活力、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确保党和国家长治久安发挥了重要作用。全面依法治国,不仅是制度文明的发展,更体现着“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的治理智慧。用法治持续优化营商环境、用法治为美丽中国保驾护航……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日益完善,既为全面依法治国奠定坚实基础,更为实现良政善治筑牢坚强保障。
实行民主集中制的优势。民主集中制既是我们党的组织原则和领导制度,也是国家机构组织运行的指导原则。在党的领导下,各国家机关是一个统一整体,既合理分工,又密切协作,既充分发扬民主,又有效进行集中。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建立健全重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确定“三重一大”即重大决策、重大项目、重要干部与大额资金的决策范围和界限,推行重大问题决策“票决制”等,进一步扎紧制度篱笆。坚持和发挥好民主集中制这个最大制度优势,我们党才能更加坚强有力、永葆生机。
身处百年未有之大变局,行至民族复兴关键一程,必须在坚持、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国家制度与法律制度上下功夫,使其成为具有显著优越性和强大生命力的制度,为中国发展提供制度保障,为人类探索建设更好社会制度贡献中国智慧和中国方案。(李弘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