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等五部门日前共同发布《关于完善安全事故处理机制 维护学校教育教学秩序的意见》,对“校闹”行为亮剑。意见指出,杜绝不顾法律原则的“花钱买平安”,坚决杜绝“大闹大赔”“小闹小赔”现象。
安全事故是学校和家长之痛。对学校来说,首先应该加强管理,扎实作风,建立有效的风险排查与防范机制。但是,安全事故一旦发生,也不能抱着息事宁人的态度“和稀泥”“花钱买平安”,必须讲规则、讲法律,依法办事。一些校园安全事故发生后,部分家长不是诉诸法律维护权益,而是信奉“大闹大解决”“小闹小解决”的歪理,采取扰乱公共秩序、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不当方式,向学校和行政管理部门施压,有的甚至围堵校门、私拉横幅、聚众滋事,严重干扰学校教学秩序,造成恶劣影响。而一些学校害怕事情闹大,选择“花钱买平安”,结果肇事者非但得不到应有的惩戒,反而得到好处、尝到甜头,客观上助长了“校闹”不良风气的蔓延。
“校闹”不仅破坏正常的教育秩序,更突破了法律底线,损害了法治权威。打击“校闹”最好的撒手锏,就是法治思维、法治方式。安全事故发生后,应遵循怎样的处置程序?最终的侵权责任该由谁来裁判?不遵循处置程序应该承担什么法律责任?这些问题,都应该本着有法可依、有法必依、违法必究、执法必严的法律程序加以解决。无论是教育管理部门还是学校,都要加快落实《意见》的各项要求,敢于担当,勇于作为,维护学校的合法权益。同时,应该加快“校园安全条例”等立法进程,筑牢法律围墙,维护健康和谐的育人环境。(魏晓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