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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保持“历史耐心”中积极有为
2019-07-05 22:06:00  来源:“江东观潮”微信公号  作者:刘庆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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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近参加江苏社科理论界的几场研讨会,不少专家提出,改善苏北农民住房条件,推进农民集中居住,既要有历史的责任,主动作为,又要有“历史耐心”,积极稳妥。这一观点,值得重视。

  去年9月,我省召开加快改善苏北地区农民群众住房条件工作推进会。近一年来,这项工作得到苏北广大干群的积极响应,各地雷厉风行,马上就办,有的立即开展调查,摸清进城、入镇、留乡的人口规模与分布状况,编制村庄规划和新型农民住宅设计方案;有的结合高铁、机场等重大基础设施建设以及零散村庄整合、危房改造,积极建设集中居住区;有的统筹推进农村社区建设与农业发展区、工业集中区、商贸服务区建设,注重做好基本公共服务,让农民既“住得好”又“过得好”。总的看,有关工作积极稳妥推进,取得较大进展。

  改善苏北地区农民群众住房条件,是苏北群众的热切期待。受经济发展水平影响,我省苏北地区农民住房条件普遍有待改善。专家调查发现,我省盐城市村庄布局绝大部分形成于上世纪七八十年代,这一时期形成的一代房占比达到65.2%,九十年代以后形成的二代房占比为34.8%,而苏南地区早已是三代房、四代房。盐城如此,苏北其他地区也一样。危旧房比较多、农房布局比较分散、村庄整体环境还比较差,一些村庄缺少人气、缺少活力、缺少生机,这是苏北地区农民住房存在的比较突出的问题。正基于此,省委主要领导一针见血地指出:“苏北地区农村群众住房水平普遍不高,如果再不重视解决,等到中西部地区通过扶贫搬迁等措施实现脱贫后,苏北就可能成为全国农村住房条件最差的地方。”可以说,改善苏北地区农民住房条件,势在必行,非抓不可,必须抓好。

  改善苏北地区农民住房条件,我省制定了“三步走”的战略,设置了“2020”“2022”“2035”三个时间节点。其中第一步是要完成苏北地区农村建档立卡低收入农户、低保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和贫困残疾人家庭四类重点对象危房改造,加快推进“空心村”以及全村农户住房改善意愿强烈的村庄改造。同时,明确了“积极引导进城入镇、尊重农民留乡意愿”的农村人口分流原则。制定这样的工作部署,正是考虑到苏北地区农村住房改造的复杂性、艰巨性和长期性。完成苏北地区农村住房改造的任务,既要有刻不容缓、时不我待的紧迫感,有对人民、对历史、对未来负责的强烈担当,又要有尊重规律、尊重科学、尊重实际的实事求是的精神,不能为了急于出成绩而“三步并成一步”“三年变成一年”,也不能为了面上的数字好看而忽视农民意愿,搞主观主义的“瞎指挥”。改善苏北地区农民住房条件,“初心”是改善农民生活条件,提升农民生活水平,如果把“改善农民住房”简单地变成“集中居住”,继而变成“节省土地”的招数,侵害农民利益,则是舍本逐末,偏离“初心”,不利于工作推进。

  有专家指出,苏北地区现有人口3000多万,城镇化率落后苏南15个百分点,未来20年内,苏北有500万左右的农村人口进入城镇。调查显示,目前苏北农民进城、入镇、留村的人口比约为4︰3︰3,由于农村新生代普遍向往进城,今后这一比例可能变为6︰3︰1。也就是说,今后选择入镇、留村的人口较少,改善苏北地区农村住房,建设农村集中社区,必须深入研究、提前把握苏北农村人口流向的时空变化,把握农民职业动向和居住流向,科学编制区域城镇规划和村庄布局规划。从以往看,个别地方由于没有考虑到农民进城、城市户籍放开等因素影响,农民集中居住点建成后大量空关,出现“二次空心化”“资产闲置”等现象,影响最终效果。还有专家提出,改善苏北地区农民住房条件,一定要把生活方式变迁与生产方式变革兼顾起来,如果农民住进了集中小区,可每天还要扛着农具到田里干活,就会滋生出各种矛盾和问题来,甚至出现“回潮”现象。这些观点虽然是一家之言,但依然值得各地在推进工作中加以注意和借鉴。

  值得指出的是,我省一直强调,推进苏北地区农民住房条件改善,“要尊重农民意愿”“要注重因地制宜,分类施策、循序渐进”“要坚决避免‘一刀切’”“不能急于上规模、赶进度,更不能喊口号、造声势”“要坚持试点先行,不搞‘大拆大建’”,这些要求科学明确具体,针对性指导性很强。推进苏北地区农民住房条件改善,必须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要求,既积极作为,又科学稳妥。如此,才能真正把好事做好,把实事办实,让苏北地区的农民在住房条件不断改善中共享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发展成果。

  刘庆传

  

  编辑: 曾力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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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苏北;地区农民;住房条件
责编:苗津伟 袁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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